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协议〉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恒利达”)受“响水3·21爆炸事故”影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根据《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政策》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工厂目前的实际现状进行评估后,响水恒利达与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协议》。本次补偿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95,462,065元。扣除政府及相关单位为响水恒利达代为支付、借款及担保等款项人民币10,906,787.07元。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实际应支付响水恒利达补偿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84,555,277.93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3日及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22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5,000,000元人民币;2021年1月27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120,034,345.93元人民币;2021年11月29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7,000,000.00元人民币;2022年1月4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80,000,000.00元人民币;2022年4月7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50,000,000.00元人民币;2022年8月18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30,000,000.00元人民币;2022年9月8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5,000,000.00元人民币;2022年10月14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1,500,000.00元人民币;2022年12月27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30,000,000.0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30日、2021年11月30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4月8日、2022年8月20日、2022年9月9日、2022年10月22日、2022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月16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20,000,000.00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响水恒利达累计收到退出补偿款348,534,345.93元人民币。
公司已于2020年末将响水恒利达待处置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且已按预计资产处置损失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次收到退出补偿款不会影响本年度公司利润。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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