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22时许
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
龙井大道与白石坡红绿灯路口
一辆轿车与一辆摩托车
就上演了一场
现实版的“速度与激情”
经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调查核实:
摩托车驾驶员秦某经过路口时,没有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属于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其所持驾驶证为C1,并不具备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经酒精测试,秦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小车驾驶员在绿灯的倒数三秒时,没有减速慢行,而是加速通过路口,也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所庆幸的的是,在此次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只造成了身体多个部位骨折,并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常言道
闯红灯这事
闯好了,比别人快一秒钟
没闯好,就比别人快一辈子
晚报君希望大家都能珍爱生命
遵守交通法规
来源:荆门晚报综合荆门交警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