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府网“市长信箱”留言督办:如何办理户口单独分户_户口_房屋_立户

反映问题:本人因孩子即将出生届时需要上户口,到当地派出所咨询,想要把本人的户口从父亲名下单独分户,以便将来孩子户口能上到本人名下,但是当地派出所告知,因我妻子户口不在我这边,没办法给我办理单独分户,建议把孩子户口上到我父亲名下。请问如果要把孩子户口上到我的名下怎么才能办理呢?需要什么流程?

办理单位:商丘市公安局

办理结果:《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通【2022】77号)第十三条规定: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或居住房屋承租权,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凭以下材料之一,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不动产权属登记的证件证明;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有产权共有人的,需共有人同意。申请人非房屋产权所有人的,需征得产权所有人同意。已被拆除或属非住宅类、违法建造的房屋,不得单独作为立户地址。

来源: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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