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上路,不用罚款!多地对电动车实行2项“便民化管理”_电动车_超标_过渡期

顺应社会的发展,不仅体现在电动车行业,也体现在了人们的出行水平方面,进而形成了使用电动车“潮流”,对此现象,有人欢喜有人忧。

喜的是低消费人群,出行代步方面的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忧的是给交通带来的乱象和事故。

为了缓解交通的压力,让电动车的用户更加有秩序的使用电动车,便出台了一些管理电动车的相关规定。

新规后,电动车上路也有了诸多的规定,违反相关规定的,会给出罚款、扣车的处罚。不过,在很多地方又实施了一些“便民服务管理措施”,电动车可以上路,不用罚款,具体的小编总结如下,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自从电动车被提上了正规化的管理日程,生活中常见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普通两轮电动车等一些小型车辆上路都有了一系列的规定。

例如电动车驾驶人要求戴好头盔骑车,所有电动车上路需上好牌照,达到机动车标准的需要驾照,一定要合法载人等规定。不得不说,通过这些有秩序的管理,现在的电动车上路也越来越规范了。

当然,这些相关规定对部分人也造成了一些困扰,这其中就包括了一些使用超标电动车的用户,还有一些人丢失车辆证书无法上牌照的。为了解决用户车辆上牌照、考驾照等方面的问题,在一些城市出台了一些便民式的管理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上路难题,具体如下。

第一项便民化管理:延长超标车的过渡期

为了电动车能够得到更好的管理,常见的电动车有了“新国标”和“超标车”之分,国标车可以办理合法的号牌,而超标车就没那么幸运了,在大部分城市给超标车设定了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无权上路行驶。

但是,很多超标车因为不是出自品牌,便没有工信部公告目录,导致车辆没办法上牌照,不过在品质方面还是非常好。奈何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一般都是3到5年,这些车辆在3到5年之后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直接淘汰是非常可惜的。

对此,很多地方便延长了超标的电动车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可以继续上路行驶,但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我国陕西、湖北、天津、河南郑州、广西等地已明确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解决了老百姓用车难题。

第二项便民化管理:实行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的统一备案登记管理措施

为了解决老百姓的电动车上牌难题,很多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三轮车四轮车规范管理,采取了一些便民服务措施,解决老百姓电动车上牌照的难题。

管理的对象包括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以及两轮电动车,服务的项目主要是给这些车辆进行备案登记、注册上牌。

在六安、合肥等地实施了“三四轮车免费上牌”便民服务措施,在河南、甘肃和山东等城市实施了“三见面一建档”的便民服务管理措施,在宜宾、莱西等地实施了“一车一码”的便民服务管理措施,这些便民服务主要解决老百姓车辆上牌难题。

对于电动车上路不用罚款扣车采取的便民措施,小编的个人观点:

由于很多人秉承着“电动车小巧,交警不容易发现”的侥幸心理而使用电动车,不仅给交通带来了乱象,也给自己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对这些违法乱纪的电动车,很多人是“敢怒不敢言”,只有通过正规化的管理,交警严查处罚的方式来缓解这一现象。

从现实角度来看,给超标车设定过渡期,并且将过渡期延长是非常好的一种办法,一来可以妥善管理这些车辆,再者,给老百姓也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一些无法上牌的超标车,可以通过所在地实施的便民措施进行备案登记,登记后上路,不用担心罚款扣车,解决了老百姓的出行难题。

不管是哪一种便民服务措施,小编个人认为,以上的两项都能够利民,是非常赞的两种办法,各位看官,你们怎么看呢?

#电动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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