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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电动摩托车驾驶人为了贪图方便
不主动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挂牌手续
而是自作聪明地将旧牌照
挂到新的电动摩托车上
近日,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直属四大队在辖区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就查获了8起涉牌涉证的电动摩托车
新车挂旧牌?查!!!
▲挪用“小蓝牌”的电动摩托车。
1月5日1时18分许,在检查现场,交警发现一辆二轮电动车悬挂了一副“小蓝牌”,驾驶人无法出示该车有效证件和合法手续。经询问,驾驶人承认该车所悬挂的号牌属于另外一辆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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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车辆号牌的电动摩托车。
1时20分,又一辆电动摩托车因挪用其他车辆号牌而被交警查获。眼前这辆电动车外观与一辆女装摩托车毫无差异,车辆铭牌也表明该车属于电动摩托车,但其却悬挂一副“大绿牌”。经仔细询问,驾驶人苏某承认此辆电动摩托车上所挂的号牌是自己家一辆旧的电动车辆的,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图省事,逃避检查,没有想到还是未能逃过执勤民警的“火眼金睛”。民警向其详细地讲解了挪用号牌的严重危害以及相关处罚后,苏某后悔不已,本想套用号牌来逃避检查,谁知换来更为严重的处罚。
记12分+罚2000元
当晚夜查整治行动中,就有8名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因挪用其他号牌被交警查获,分别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2000元。
交警提醒:车牌是车辆的身份证,购买新车后,请及时到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办理挂牌注册手续,获取号牌。不要心存侥幸,否则结果只能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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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玉林交警、玉林日报微报、综合网络
责编:七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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