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婚可以生子?涉及到这些问题,必须要弄清楚!
《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修订日前上了热搜,一个万众瞩目的焦点就是: 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
广大网友议论纷纷:这是不是说明, 不结婚也可以生子了?
不结婚也可以生子,以下这些问题您必须得了解:
一、不结婚可以生子,是不是鼓励未婚生子?
取消是否结婚的限制,其实是为了给生育解绑,并且可以保护孩子。
大家也都知道,我国从今年开始,人口进入负增长阶段,这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巨大挑战。简化手续,取消限制,这些措施无非是降低生育的门槛,是为了鼓励生育,为生育解绑。
另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 保护儿童的利益,因为无论孩子是否婚生子女,都是 无辜的。现实中确实有不少少女在意外怀孕以后,因为在合法生育手续面前手足无措而选择了堕胎。还有不少女子在意外怀孕生下子女后,因为没有办理合法手续而让孩子成为了黑户。取消限制是为了减少这些悲剧的发生。
绝对不是鼓励未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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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结婚可以生子,哪些人会受益?
1.独立女性、富婆和离异女
很多独立女性,由于经济独立,不依附于男人, 不想将就自己,或者离婚后没有遇到心仪的对象,或者一些财富比较多的女士,很可能短时间内无法进入婚姻,但生育期又比较短,担心自己将来无法生育子女,很可能选择不结婚生子。
2.性少数群体、GLBT
我国不承认同性结婚,因此一些性少数群体无法合法组建家庭,也可能通过 试管受精的方式未婚生子。
3.意外受孕单身人士
单身人士由于 保护措施不到位,导致怀孕以后,选择保留孩子。
三、不结婚可以生子,会带来什么问题?
1.伦理问题
单亲妈妈抚养子女,不得不面对子女的疑问:别人都有爸爸,我的爸爸是谁?即使认了自己的父亲,也可能面对同父异母的子女时的尴尬,甚至在家族中面临相关亲属关系的混乱。因此引起的家庭伦理问题必须引起重视。我国古代法律中也有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性的规定。清末颁行的《大清现行刑律》规定“奸生子”、“婢生子”不得继承宗祧。
而如果子女无法确认父亲身份,或者父亲身份不清晰的情况下,日后子女婚恋时,也可能存在 近亲结婚或 近亲性行为的风险。
2.社会交往问题
我国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就明确指出:非婚生子女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 危害和 歧视。但是我国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传统中有 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现象,这种观念很难一下子就消失了。取消限制后非婚生子女可能增加,社会对非婚生子女的接纳程度是否会发生变化?非婚生子女与社会进行接触和交往的过程中,如何应对社会的眼光和反馈,需要单亲妈妈们提前引导,为孩子建立心理预期 。当然我们的社会也应当更加包容。
3.遗产传承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在非婚生子女增多的情况下,随之而来的,也是 遗产继承关系的复杂化。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也许在父亲去世若干年后,冒出来数名非婚生子女前来继承遗产。也许单亲妈妈在临终前告诉孩子你是某富豪的非婚生子女。
但是,从继承权的角度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想把遗产分给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或是其他什么人 ,必须立遗嘱,否则可能导致 家族内斗或者 财富外流。
4.社会保障问题
在我国,家庭仍然是养老的主要力量,特别是老年人到了晚年,夫妻之间互相的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显得尤其重要,在子女成年后,单亲妈妈如何面对自己的养老问题、失能护理问题,问题可能显得更加尖锐。我们应当考虑研究应对的方法。《民法典》建立了意定监护制度,允许在身体健康时,委托自己信任的人,在自己失能时对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进行保护和管理。
四、允许未婚生子反映了什么趋势?
1.两性关系不一定是家庭关系的核心
从传统上讲,没有两性关系是无法建立家庭的。但允许未婚生子措施的出台将更加 快速地解构传统的家庭结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谐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因此,我们必须研究应对这种变化带来的挑战。
2.经济发展一定会带来个人精神追求的变化
未婚生子也反映了精神追求的变化,这是经济发展带来的观念变化,值得观察和研究。
3.女性更加掌握生育主导权
在几千年的封建传统中,女性在两性关系中的地位是非常低的。即使在现代社会中,仍然大量存在各种歧视女性的思想观念。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女性有权决定是否生育子女,对生育权有主导地位。但在以两性关系为基础构建的家庭中,女性的生育主导权受到来自各方面的限制。允许未婚生子,也就是说 女性可以自己决定生还是不生,不需要其他人的干涉,这将让 女性真正地完全 主导生育权。
五、我们应当做些什么?
需要增强法治观念,提前 立好遗嘱,做好 意定监护,对家庭财产和家庭关系进行有效的保护。在社会治理层面,应当 加强社会保障和相关的服务供给。同时在精神文明方面,应当进行宣传和有效的引导,以适应家庭转型和社会关系变化带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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