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停止军队对外有偿服务
1998年7月,中央作出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收费服务无疑是军队经商地一种模式。中央对这项工作总的要求是:对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及所属单位办的经营性公司要认真进行全面清理;这些公司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要尽快彻底脱钩;今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国家财政对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履行职能要给以必要的经费保障。同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北京召开了军队与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工作会议,着重对下一步企业的撤销和交接工作进行部署。据统计,1998年全年军队、武警和政法机关 共撤销企业19241户,移交6491户,接触挂靠关系5557户。
军队经商源于1985年裁军大整编开始,其时国家战略重点以大力发展经济为先导。对军费开支进行大幅压缩,就是在此情况下。军队提出自主经营以拟补军费不足。结果此举动引发十分大地问题与后果,在中央与地方引起很大负面影响,出现了很多腐败问题。甚至有主管经营地高级干部居然投敌作了间谍。同时军舰走私的严重违纪违规地问题都浮现了出来。经中央反复讨论决策终于做出了上述决定。
军队和武警将开始全面停止有偿服务什么意思
《通知》指出,中央军委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分步骤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对于承担国家赋予的社会保障任务,纳入军民融合发展体系。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单位一律不得新上项目、新签合同开展对外有偿服务活动,凡已到期的对外有偿服务合同不得再续签,能够协商解除军地合同协议的项目立即停止。
《通知》还提出了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主要原则和配套措施,对改革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研究建立相关岗位津贴制度、各类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等进行明确。
《通知》强调,全面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有偿服务活动,是一项事关军队建设发展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
各级必须强化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号令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闻令而动,大事大抓,确保中央军委的决策指示落到实处。
对外有偿服务曾是无奈之举很多特殊的规定,其实都是时代的产物。应运而生,大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于是,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解决军费的紧张问题,允许军队“从事生产经营和对外贸易”成为了转移庞大军队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压力的无奈之选。
根据中央军委统一部署,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分步骤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军委印发的《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明确,对于国家赋予的医疗、科研等社会保障任务,以及国家指令性任务,纳入军民融合发展体系,创新政策制度予以规范。
军队医院等医疗机构,在完成军队医疗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将继续为地方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且探索纳入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新模式。
军队武警部队停止一切有偿服务 什么意思
实际上,军队对外有偿服务是在利用军队资源保障军队服务的同时,有一些多余的资源可以给社会开放提供有偿服务,主要有十几项,最典型的是军队医院、军队院校、军队科研机构、军队仓库、码头、文艺产品等。
据了解,有偿服务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1998年军队和武警部队停止经商后,暂时保留一些领域可以开展有偿服务活动,在特定时期对锻炼技术队伍、提高平时富余资源使用效率、缓解标准经费不足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后来,一些单位有偿服务的摊子越铺越大,投入的精力越来越多,甚至出现违规运行、滋生腐败等突出问题。
军队停止对外有偿服务的原因很简单,从军队建设方向讲,大国军队都没有“经营”一说,这方面应该明细分隔。因此解决问题要着眼于军队主要任务是训练打仗,不能过多介入社会经济方面,容易影响军队形象和性质宗旨。
国防经费不是军队自己产出的,属于国家财政支出。如果军队建设部门再反过来在社会上挣钱,进行社会保障服务,便会与国防经费科学使用存在矛盾,哪怕军队的服务设施是对老百姓无偿服务,那也不是军队应该做的事,而是国家总体层面应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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