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鸿图【清朝官员】_鸿图_雍正_腰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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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鸿图(清朝官员)

俞鸿图,清朝官员,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进士。雍正十年,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升侍读,出任河南学政。小妾林氏将他的试题外泄。雍正十一年河南巡抚王士俊弹劾俞鸿图纳贿营私,雍正帝遣户部侍郎陈树萱前往河南会同山西、河南的河东总督审理,查明属实。雍正十二年(1734年)三月十二日被判斩立决。

人物简介

俞鸿图(?-1734年),字麟一,浙江海盐人。根据《清史稿·世宗本纪》及《清史编年》等史籍记载,俞鸿图因纳贿营私被诛杀,时判斩立决而并非腰斩。而且也没有关于雍正皇帝废除腰斩的记载。关于俞鸿图腰斩的说法,有现代人林涛的历史通俗读物《正说清朝三百年》。书中声称,俞鸿图是中国最后一位处以腰斩的政府官员,由于行刑时形状甚为凄惨,雍正帝亦恻然不忍,遂宣布废除腰斩刑。但此事并无正史佐证。

野史记载

获罪过程

康熙五十一年(1712)进士,雍正十年被任命为河南学政。学政负责一省学校教育和各种文化学术之事,举人考试也在其中。科考时,他告诫仆从在试院外值班以绝考试资料传递之弊。想不到仆人欲得举子贿赂,与他的妾林氏串通,帮助他们作弊。其妾把与考试有关的材料贴在俞鸿图的官服里面,俞鸿图穿出去,脱下后,仆人撕下来传给外面的举子;外面的仆人也用同样的办法把有关的材料传进考场,收取贿赂,达万余两。他们的勾当俞鸿图因大意并不知道。不久,外面满城风雨。十一年兼河南巡抚的王士俊弹劾俞鸿图,告他纳贿营私。十二年三月,雍正帝派户部侍郎陈树萱前往河南会同山西、河南的河东总督审理俞鸿图案件。谕旨十分严厉,声称如果徇情,对侍郎和总督严惩不贷。

开始俞鸿图否认自己有接受贿赂行为。但其妻妾仆人承认了作弊、接受贿赂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俞鸿图不得不认罪:的确有将劣等试卷当作合格试卷并接受贿赂万余两的事。陈树萱向刑部提出了将俞鸿图处斩的意见,刑部同意并报雍正审批。雍正十二年(1734)三月十二日雍正批准对俞鸿图斩立决。

俞鸿图亲家邹士恒受命接管俞鸿图的职务,并将俞鸿图处以腰斩,监斩的人也是邹士恒。让犯人亲戚接替犯人的职务并由他施行酷刑,这多么残酷,多么不人道。邹士恒慑于天威,不敢把此刑罚告诉俞鸿图。

临死行刑

刽子手执行腰斩,犯人要想快死,必须给钱。由于俞鸿图绑赴刑场时邹士恒才告诉他是执行腰斩,这时他已来不及准备。刽子手给了他一个慢死,俞鸿图上截在地上打滚,痛苦万状。他用手指蘸上身上的血在地上连续写了七个“惨”字,才慢慢痛苦地死去。邹士恒向雍正帝报告了这一惨状后,雍正帝下令封刀,腰斩自此废除。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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