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隆兴和议丧权辱国 金宋关系由君臣之国变为了叔侄之国 宋金隆兴和议的内容是什么?_和议_隆兴_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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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兴和议是南宋与金朝订立的第二个屈辱和约,主要内容为:金宋两国皇帝以叔侄相称;改“岁贡”称“岁币”,银、绢各减五万,为二十万两匹;宋割唐、邓、海、泗四州外,再割商、秦二州与金。隆兴和议之后宋金两国维持了四十年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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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年,南宋在宋金战争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胜利,但宋高宗赵构与宰相秦桧一心想与金人议和,他们解除了韩世忠、张俊、岳飞三大将的兵权。为了取悦金人,甚至一手制造岳飞冤案。同年11月,宋金双方达成和议,史称“绍兴和议”,具体内容如下:

南宋向金称臣,金册康王赵构为南宋皇帝;宋割唐、邓二州以及商、秦二州之大半予金,两国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为界;南宋每年向金缴纳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此后宋、金之间维持了近二十年的和平,在中华历史上,汉族政权首次向少数民族政权称臣,堪称耻辱。后海陵王南征失败,兵败被杀,宋孝宗趁机北伐,但也遭到失败,宋金双方记过一段拉锯战后,宋孝宗遭受了朝野内外极大的压力,1164年,在金朝大军胁迫下达成和议,被迫与金人议和,史称“隆兴和议”,具体内容如下:

南宋对金国不再称臣,改称叔皇帝,自称侄皇帝;改“岁贡”称“岁币”,银、绢各减五万,为二十万两匹;南宋割让已经收复的唐、邓、海、泗四州,此外再割商、秦二州与金国。对于南宋来说,隆兴和议也是一种屈辱的不平等和议。和议之后,双方四十年未动刀兵,南宋在宋孝宗治理之下,出现“乾淳之治”,而金朝也在金世宗的管理下达到盛世,金世宗因此被后人称为“小尧舜”。

1206年,南宋权臣韩侂胄为提高自身威望,贸然发动北伐,结果各路宋军除毕再遇连战皆捷外,几乎全线溃败。为实现议和,南宋统治者不惜杀死韩侂胄,将他的首级送给金国赔罪。1208年,南宋与金订立和议,史称“嘉定和议”,具体内容如下:

南宋对金国改称伯,自称侄;南宋输金国的岁币由银绢二十万两、匹改为三十万两、匹;金归还新侵的土地给宋,双方维持原来的疆界;南宋另给金国犒军银三百万两。

常言道知耻而后勇,但南宋皇帝签订和约后,并没有卧薪尝胆,以图东山再起,洗刷耻辱,他们只是想延续自己“快乐”的生活,嘉定和议后,宋宁宗对大臣们说:“恢复岂非美事,但不量力尔。”然后又去过自己的逍遥日子了。

南宋统治者不思进取,苟且偷安,自然无法抑制来自北方的强劲对手,虽然南宋军民浴血奋战,但最终功亏一篑。1279年,崖山一战,南宋王朝无可挽回的彻底覆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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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对“叔侄之国”的不同认识

在繁缛的交聘仪节中,“受书仪”备受宋金两国重视,是因为其有着特殊的政治寓意。根据和议,金宋双方,无视年齿,金方恒为“叔国”,宋方恒为“侄国”,既肯定了金宋是国与国的关系,又表现出双方地位有一定等差,但“叔侄”的拟亲关系又让这种“等差”显得含混而微妙。当然,正是这种只可意会、不能凿实的关系才使宋金在谈判时双方都比较容易接受,也为双方留下了对“叔侄”的解释空间。

但是,一旦这种关系需要和象征性的礼仪精确匹配时,问题就出现了。在宋方看来,金宋关系已从“君臣之国”转变为可以分庭抗礼的“敌国”,让宋帝行象征君臣关系的受书礼节自然需要改变。金方则认为,宋金虽不再是“君臣之国”,但是“叔侄”关系并不意味着两国的关系实现对等,两国仍旧是金尊宋卑,必要的礼仪象征当然必不可少。

简而言之,对于意涵模糊的“叔侄之国”,宋金双方的阐释各有侧重,宋方强调敌国对等,金方强调尊卑等差。到底以谁为准,作为双方关系象征的“受书仪”就具有了重要意义,故而双方在“受书仪”问题上一直争持不下。

祈请与周旋

对于如何推动受书仪式的改变,宋孝宗大致采取了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派使节赴金“祈请”,希图金国的应允。自乾道六年范成大作为祈请国信使争议河南陵寝和受书仪二事开始,宋孝宗多次派遣使节赴金争论“受书仪”一事。使节以“祈请”为名,也体现出宋孝宗以小事大的姿态。这种软弱的斗争方式不仅未收到任何实际的效果,反而自损国家尊严,也遭到了部分朝臣的质疑。

第二种是在完成仪式时与金使周旋,造成“受书仪”不被履行的既成事实。为了维护体面和尊严,宋孝宗常会设法与金方来使交涉,企图变通或规避起立接书的礼仪,这些举动也总会招致金方的抵制和抗议。无论是派遣使节“祈请”,还是与来宋金使围绕“受书仪”的执行进行周旋,宋方都未占据主动。总体来看,宋孝宗始终以一种低姿态与金交锋,以一种“非暴力”的手段向金抗议,虽然偶有强硬的表现,“祈请”行为本身也有挑衅的意味,但也并未将冲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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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书仪”之争与“恢复”之议的起伏

内外政策是相互牵动的,宋孝宗在“受书仪”问题上的斗争与南宋朝堂的政治局势和对金政策的变化密切相关。宋高宗南渡以后,“恢复”便成为了南宋朝野的一项核心议题。所谓“恢复”,指恢复北方失地,提高南宋在宋金关系中的地位。但如何“恢复”、何时“恢复”,南宋朝臣间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稳健者虽不放弃“恢复”的目标,于眼下则主张“自治”,即把政治重心转向国家的治理,“内修政理”“外观时变”;激进者则主张积极备战,希图短期内实现“恢复”的目标。

“隆兴和议”之后,宋孝宗将政治重心转向国内,致力于提升国力,对“恢复”之议持谨慎态度。随着国力的提升,宋孝宗开始思虑向北用兵,大力提拔以虞允文为代表的主战派人士。一时间主战的言论在朝堂上占了上风。“受书仪”争端正是在这种急进恢复声浪高涨的背景下开启的。乾道八年,宋孝宗派虞允文去经略四川,“谕以决策亲征”,准备和虞允文会师河南。

我们注意到,在孝宗紧锣密鼓地备战的同时,与金在“受书仪”问题上的斗争也变得激烈化。仅乾道九年,《宋史》关于宋金“受书仪”争端事件的记载就多达三次。无论是争议的频率还是白热化程度,宋金“受书仪”的斗争在这一年都达到了最高点。一年之后,虞允文突然离世,宋孝宗北上中原的计划落空,他对金的态度渐渐趋向缓和,士大夫也开始“讳言恢复”,淳熙三年以后,宋孝宗再未遣使争议受书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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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兴和议”确立了金宋“叔侄”之国的相对关系。孝宗朝宋金“受书仪”之争的症结在于宋金对“叔侄”关系的不同理解。宋方希望改变“受书仪”以明确两国为“敌国”的对等关系;金方则坚持“受书仪”的执行以显示与南宋的尊卑秩序。金强宋弱的现实使得宋方在实际斗争过程中表现得姿态卑微、手段单一,最终毫无实效。

而宋金在“受书仪”问题上的斗争又与南宋国内“恢复”之议的声浪相为表里:当主张“恢复”的议论占据朝堂主流时,变更“受书仪”就成为宋方对金斗争的一项重要诉求;当朝臣讳言“恢复”时,“受书仪”的问题又会被束之高阁。因此可以说,“受书仪”之争侧面反映着南宋君臣在“恢复”议题上主流意见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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