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龄老人超1.5亿,约1/3仍在工作,会与年轻人“抢饭碗”吗?_低龄_老人_就业

低龄老人超1.5亿,约1/3仍在工作,会与年轻人“抢饭碗”吗?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60~69岁的低龄老人总量也在不断增大。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亿6402万人,其中60~69岁老人为1亿4739万人。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28004万人,按照上述比例测算, 当前我国低龄老人总量保守估计已经达到了1.5亿。未来,我国低龄老人群体还会更加庞大。

近期, 关于低龄老人就业的话题也广受关注。随着平均寿命的不断延长和医疗健康水平的不断改善,退休之后重新走上就业之路的老年人在不断增加。根据《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测算,低龄老人就业人口占全部就业人口的6.8%。按当年就业人员总数计算,则七普时我国就业人口中, 低龄就业老人达5104万人,也就是说,约1/3的低龄老人仍在工作。

就业的低龄老人中,从事农林牧渔的人最多,占比高达62.44%,相当于有超过三千万的低龄老人仍从事农林牧渔,主要就是种植业。专家分析认为,这部分农业人口中的老年人没有固定收入,不得不继续从事农林牧渔工作,维持生活。

低龄老年人就业问题

如何解决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问题?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张丽云表示,超过3000万的低龄老人仍从事农林牧渔,这个数据不用太担心,因为中国在14亿人口里面大概有60%以上的比例是农村人口。由于农村人口是有土地的,土地耕种不是以年龄为界限的,他可能到70、75岁都要去种地。所以3000万的人从事农林牧渔业是正常现象,对我们目前的就业市场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我们国家已经施行了很多年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府对此有补贴,现在很多农村老年人到60岁以后都可以领到钱。只不过基于当地的收入水平,老年人领到的钱数不等,有一两千、几百,也有四五百以下的。有些专家认为,与城镇退休人口的退休工资相比,农村老人退休金差距太大,所以 提出要提升农民的养老金水平。

对此,张丽云认为,第一, 农村老年人口群体绝对数量是比较大的;第二,他现在的养老金水平跟他的缴费水平是相当的, 缴得少当然领得少;第三, 养老金的实际发放水平其实是按照菜篮子工程设计的,也就是当地生活水平大概需要多少钱,核定的基础养老金大概就是个什么标准。城市里的老年人是没有土地的,他没有办法从土地上获得基本生存资料。但是农村老年人属于“有地者”,他的基本生存物质是有保障的。这两个人群的前提不一样,所以我们在设计的时候会有所差别;第四, 养老金发放水平跟财政实力有关系。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及按照经济波浪式前进的基本理论来看,我国当前还没有能力大幅提升养老金水平。

但是逐步提高养老待遇水平,这一战略上的方向是不会变的。考虑到社会保障水平一旦提高就很难降低, 对于财政实力来讲要求非常高,要在稳定、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不断地向前推进,不能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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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龄老人就业面临的主要障碍是什么?

对于城镇退休职工来说,他们再就业的意愿和情况如何?2022年10月,招聘平台“前程无忧”发布的 《2022老龄群体退休再就业调研报告》显示,68%的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意愿强。

但是, 当前老年人面临求职渠道窄、就业门槛高等难题,哪怕是高学历的低龄老年人,也难以找到尽如人意的理想工作。就业市场上,能够提供给老人选择的工作岗位也十分有限。今年2月,一条“低龄老人就业难: 58岁清华毕业人找不到超5000元的工作”的消息登上热搜。

对于这一现象, 张丽云认为,城市户口低龄老人的就业意愿是很强的,但当前,低龄老人在就业的过程当中, 的确会面临收入预期与实际供需之间的冲突,比如,希望找到一份5000元的工作,但是可能给到的工资收入水平只有3500。这种差异是不合理的吗?

张丽云认为, 存在即合理。第一, 退休的低龄老人要改变就业的薪资预期。目前像北京这种一线城市里面充斥着大量的年轻就业群体,他们索要的薪资也不是很高,低龄老人在竞争力上就不如年轻人,因此用人单位在可选范围内肯定是愿意雇佣更年轻的人。这种情况在一段时间之内会长期存在。第二个,现在的制度环境, 现有劳动法框架下给你的空间很小,用人单位可操作的余地也很小。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能合法就业的路径或者岗位就非常少,确实要自我做出调整。第三, 我们要去改的就是制度重建或者修订,所以需要制度开放。

超过60岁的群体,我国《劳动法》里明确规定不属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在劳动保障方面的缺陷很多,因为我们国家的很多社会保障待遇是与劳动合同挂钩。签的是劳务合同,只能走民事的侵权或者赔偿,或者是违约的诉讼。因此, 用人单位当前没法与低龄老人群体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太大的动力想要雇佣这些群体。这也是我们目前推进低龄老人就业时候面临的最大制度障碍。

现行制度应当如何改革?

张丽云认为,应该 立即修改和调整现有《劳动法》,因为当前我国老龄人口按照国际的比重已经达到20%, 属于“超老龄社会”。在这一背景下,退休人群重新就业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他们需要与公司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以便保障自己的权益:比如拖欠工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工作时摔伤了可以适用工伤赔偿等。当老年 就业群体不断扩大的时候,现有制度会限制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所以建议尽快修改。

此外, 张丽云认为,劳动基准法对于劳动就业人口的年龄不应该设定上限。只要老人的身体条件允许,就可以一直工作。但是可以对老人的精神状况、智力状况做评估,可以限定为 劳动人口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旦制度上做出调整之后,可能对现行的劳动力市场结构会带来一个比较大的调整或者冲击。年轻人会有更大的就业压力, 很多事务性、一般性的工作,用人单位可能就会选择低龄老年人,因为他们的薪资要求相对低。如果说年轻人里面很多不如低龄老年人的群体,他的就业压力可能会上升。

来源:新闻建外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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