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图:思晨
“上班得趁早,下班得晚走”是很多人见惯不怪的职场潜规则。
只是没想到,今天一早,#女子称因准点下班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的话题会冲上热搜,还在短时间内吸引到超9158万人围观。
除了声援被辞的女子,有些网友的评论也是一针见血:
路人甲:说到底,还是公司格局小
路人乙:劝各位加班别太卷,可能惯坏老板
路人丙:加班没加班费,不准点走,难道留下来蹭空调水电?
路人丁:可以上班不干活,不能下班不加班…做样子谁都会,可受益了谁?
关于下班不自由的话题,我们心照不宣,这里不再多说。今天我们来聊聊“加班”这件可大可小,且关乎你我的事。
被嫌弃的加班往事
其实在进入公司前,可能你我就被HR问过:能不能接受加班?
对于这个问题,面试时90%以上的人,回答基本是:可以。
毕竟当下能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的公司,几乎是神仙一样的存在。而且遇上手头的事没忙完,公司的确有需要,人在工位,也不可能完全袖手旁观。
但接受上述的加班安排,基本有一个默认设定:有必要且有意义。
如果只是单纯为了拼时长,既是对个人生命的虚耗,也是对公司资源的浪费。
此前所在的一家公司,就有过类似经历。
当时负责人不常在公司,为了督促大家爱岗敬业,他提倡PK加班来评估绩效。
刚开始实施时,加班不多的人会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长记性”后,大伙都会很自觉地待到至少7点钟后才走(按规定6点下班)。期间,有活的干活,没活的打游戏、网购、煲剧。
最惨的是销售部,他们常年在外跑单,打卡都不及时,加班时长基本垫底。
为了凑够加班,很多销售同事还在陪完客户后,专门跑公司打加班卡。太晚了,当晚在公司打盹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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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销售,从来不缺坚持。但一来二去,还是有人受不了,直接走了。
其实,“加班文化”最浓的那会,公司业绩并没有多大提升,很多人的工作效率反而变差了,之前1天能干完的活拖成2天,2天的拖成3天。
那段时间,公司的水电费多出不少,而因为加班没工资、接娃接不了、吃饭不及时,很多人心里怨声载道。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回想此前的经历,再对比话题中的那家公司,事情倒明朗了许多:
加班不是目的,创收才是。为了加班而加班,除了沦为形式主义,乏善可陈。
尤其新员工入职,其实正是展现公司关怀和良好雇主形象的关键时期,为了对方准点下班就提出解约。于情,说不过去。于法,还会给自己添麻烦,就更大可不必了。
这么说可能有人会介怀,但大多数人,更注重的是结果。不是吗?
相关法律知识:《劳动法》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需符合以下情况: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
3、存在失职,营私舞弊,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利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伪工作的危害
畸形的加班制度,容易激化劳动关系,带来额外的风险和成本。
与此同时,“伪工作”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样不可小觑。
前谷歌高级研究员、原腾讯副总裁、硅谷风险投资人、畅销书作家吴军曾在其著作《格局》中提到:
通过对谷歌、腾讯一些绩效平平的员工进行分析,同时结合一些职业管理培训专家的经历,他发现:
特别忙但是绩效差的人,很多其实都是伪工作者。
这类人看起来天天忙得团团转,一个活干完,接着另一个活儿,但他们并没有给公司带来多大的价值和效益。有的甚至忙得越多,导致公司死得越快。
比如狂夸海口,拼命接单,结果公司产品无法满足,订单全砸手里,还连带着交付失败,需要支付巨额赔偿。
再比如一声令下,疯狂扩招。结果回过头来,发现僧多粥少,又不得不暴力裁员,惹上一堆官司风波。
还有为了凸显岗位价值,不断在求职市场搜集简历,约人面试,但很多匹配度可能并不高,浪费了双方的时间和精力。
不管是刷无效KPI,自我感觉良好,还是“用战术上的勤奋,掩盖战略上的懒惰”,这样的人,即便加再多的班,花再大的精力,也很难有想要的结果。
而只看表象,忽略本质,最终受损的还可能是企业自身。
写在最后
说了这么多,当然我们心里也明白:
该加的班还是得加,因为该做好的事,还是得做。
只是了解了以上两点:
1)避免加班沦为形式主义
2)拒绝伪工作
在今后需要加班时,我们能以一种更合理高效的方式去推进。
另外,虽然随着科技的发展,很多机械复杂性的工作,都可以用机器代替或用工具赋能。
但人毕竟不是机器,如果想要人才有更长久的生命力和活力,具备强大的抗压性,能高强度地处理事情,前提是你能给到对方足够的休养生息,以及有充分的物质和精神保障作为后盾。
如果不具备,勉强为之,总有一天会难以为继。
只有当这些条件都具备,人们才会心甘情愿,全力以赴。
以上,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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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文原创,首发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网(chinahrm2002),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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