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善良一直都是被人们称赞的品格。卢梭曾说:“善良的行为使人的灵魂变得高尚。”因而自古便出现了许多施善者,做了许多助人为乐、扶弱济贫的慈善之事。民间大多以个人或组织形式自发行善,放粮施粥为主,官方也同样有专门的部门来负责慈善活动来救助百姓。《周记·地官》中就有记载西周时期,官方慈善活动的主要官职以及所需的各项措施。
慈善的历史发展,也受许多学派思想的影响,中国本土的儒家、道家思想自是不必多言,儒家思想中就有仁爱与民本,道家同样也存在积德行善的理念。此外还有一个外来思想对于古代慈善公益的影响也是十分深远的,即自西汉从西域传入中原的佛教文化。到了唐宋时期,在佛教影响下,还出现了相关的慈善公益机构——“悲田院”。
一、民转官用的唐代“悲田院”
1、“悲田院”之源
“悲田”二字实则由来已久,在《华严经探玄记》中就提及:“余乞者是贫人也,是悲田亦苦田。”还有佛典也对“悲田”二字做了解释,《佛说象法决凝经》中指其意为布施困厄之人。佛教之人修慈悲心,出家人当以慈悲为怀,自古以来,布施行善举一直都是出家人所热心做的事。在唐早期时,同样有许多佛寺靠香火钱和田产等收入为百姓提供救助,像是为麻风病人设的病坊等,而这便是“悲田院”的前身。
随着佛寺的慈善机构越来越多,影响也越来越大后,朝廷便开始插手其中。这一方面是为了遏制佛教在民间的声望,另则也是希望扩大政府的影响。于是在武则天时期,朝廷便设置了悲田使负责相关慈善事务,将相关机构命名为“悲田养病坊”,也可称“悲田院”。主要是对民间佛寺办的如病坊一类的慈善机构加以管理,而其还是寺院主持具体事务,悲田使仅有监督之权,官督寺办。
而后到了唐中期,悲田院则发生了些许变化。在功能上要更为广泛,不再仅是病人,还要负责收容乞丐,这在《酉阳杂俎》中有提及:“成都乞儿严七师,幽陋凡残,涂垢臭秽不可近,居西市悲田坊。”同时,官府也会以官置本钱收利之法来帮助悲田院运作。
这一举措使朝廷加强了对这悲田院的监督和管理,悲田院渐渐改为由官府主持办理,淡化了寺院在其中的作用。而这悲田院也在朝廷解决因唐中期社会的混乱引发的流民问题上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影响得到进一步扩大。
展开全文
武宗灭佛
2、武宗灭佛后的“悲田院”
唐武宗时期因统治者信道反佛,进行了一系列“灭佛”运动,废佛寺、强令僧人还俗等。在这一佛教低迷期,置于寺院的悲田院也因无人打理而被废弃。然本在悲田院中的大量需救助的人员无处安置,因而在“灭佛”后便有官员提及此事,于是悲田院被保留了下来。只是不再以佛教的“悲田”二字命名,且不由僧人管理,而是挑选部分名声较好的下级官员打理悲田院,经费则官府拨给田地,用田产维持运作。
直到唐武宗逝世,新的统治者继位,而这唐后期社会混乱,战乱不断且灾害频发,为了社会的安定,又在各地普遍设置“悲田院”,称“病坊”。朝廷对这“悲田院”增加了悲田供给,同时还进一步规范了其运作及管理方面。依旧是各级官府人员监督,由僧人主持病坊事务,大体三年一换。虽然这唐代的“悲田院”大起大落,但它在这传统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上,依旧是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
二、袭旧制加以完善
1、全新的“悲田院”
在唐后,结束了混乱的五代十国,北宋初期的社会还没恢复元气,因而流民等与弱势群体相关的问题急需解决。于是,朝廷便根据唐时的“悲田院”,在京师建立了“福田院”。北宋的福田院主要是由政府出面创办的,依托于寺庙,且同样是由僧人管理,这在宋代官员范祖禹的奏折《上哲宗乞不限人数收养贫民》中有言明。北宋的福田院大体与唐时的悲田院相同,一脉相承,目的便是用于收养老弱病残等乞丐,数额限制,由朝廷拨给经费,给人员钱粮赈济。
不仅是福田院,同时期还有一个“居养院”。在宋哲宗时期,颁布了一个“居养法”,就是鳏寡孤独者若无法自存,予其官屋与米豆,疾病者亦给其医药。这个诏令颁布后,在京师外,如京西、湖北等个别地方便建立了类似于京师福田院的济贫慈善机构,算是京师福田院的延伸。
后到宋徽宗时期,居养院的范围变得更加宽广,且收养对象方面也多了“非鳏寡孤独而癃老废疾、委实贫乏不能自存者”。而后到了南宋,福田院便不复存在,然居养院被重建,朝廷出资,同样是居养鳏寡孤独等贫困人员,大体沿袭了北宋制度。
福田院
2、本质与变化
宋朝的佛教慈善机构有许多,不止北宋的福田院、居养院,还有安济坊、养济院等等。名称多且不同,但其本质是与唐时的“悲田院”相同,只是功能方面要更为复杂。像是这些慈善机构大多依托于佛寺,地点多数在佛寺的房舍中,不够时才增建。除却政府为主导外,相关人员也是多为僧人。然宋代的“悲田院”,从一开始便是寺院仅参与其中,需接受管理,起辅助的作用,不再是寺院自行建设。
而在规模上或是范围及人力物力方面,则都远超唐代较为单一的“悲田院”。宋代不同的时期有建设不同的慈善机构,且承载着不同的功能,这便较之前朝要更为复杂。众多“悲田院”有些收养老弱病残的乞丐,还有些则负责收养鳏寡孤独、癃老废疾等不能自存者,使需要救助的人员可以更具体地接受不同方面的救助。 宋代的“悲田院”便是在前朝的基础上加以完善,根据自身的社会现状,使慈善做得更加到位。
三、唐宋官方慈善属意佛教之由
1、无“户绝”,贤者为先
唐宋的“悲田院”属官方的慈善公益机构,其中佛教自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这“悲田院”本身也是起于佛教。而之所以政府会依据佛教的“悲田院”来办官方的慈善,交于寺院来主持经营,其与佛教本身的制度管理有着很大的联系,在元朝文人黄溍所撰写的《金华黄先生文集》中亦对此有些许议论。
在黄溍书中说世人喜委托佛寺办理业务有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恐委托私人,其子孙不能长久。而佛寺则不存在所谓的“绝户”,出家人是没有子孙的,大体皆为师徒,而收徒自是贤者为首选,这极大程度在制度方面保证了佛寺的稳定。
佛教这种师徒传承的方式使得寺庙如黄溍所说的:“往往于千数百岁而不坠”,不同于私人要考虑人丁不济、搬迁、无能等等易断了香火之事。且佛寺讲究出世、断红尘,寺庙中不会出现类似于裙带关系那样的“亲亲”问题,僧人不会太在意血缘羁绊,无缘大悲使众生皆平等,政府将“悲田院”托寺庙运作也是因古人思想中存在的这些对于寺庙稳定性方面的信任。
2、出家人之无私、不贪
僧人的戒律一直都是广受议论的,每一个僧人都需遵守清规戒律,这些戒律是僧人们在佛寺生活的制度规范。但凡与金钱挂钩的事物总是容易让人心生欲念,而相较于世人,戒贪嗔痴的僧人则更加清廉些。唐宋将“悲田院“设置在佛寺也有相关的考虑,这些慈善机构由僧人运作可以减少贪腐的风险。
作为出家人,佛家思想使他们对比世人更具无畏的献身精神,没有一己之私,不计较利益之事。大多的“悲田院”除了官府的资金供给占大头外,也有许多寺院的自家资产补贴。僧人在资金不足时会将社会其他人士捐的香火钱拿来补贴,且僧人来运作这些慈善机构会更加诚心,在没有薪资的情况下做好善举,在《太平广记》中便有记载唐代的龙光寺悲田院的资金多半是由僧人募捐而来。因而佛教的制度文化令政府会更放心将慈善机构托付于僧人运作经营,也间接地促进了古代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
四、总结
悲田院的出现源自于佛教,而后出现了有官督寺办的悲田院跟完全由官府主办、寺庙辅助的福田院等。官府对于寺庙运作慈善机构的青睐来自于佛教的制度文化,除却严格的清规戒律,还有长期在制度文化下的僧人给予世人的信任感,佛寺的公信力是会随着佛教的发展而日渐深入人心。
在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史中,唐宋出现的“悲田院”式的慈善机构绝对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结合悲田院其后续存在的本由,也就是其中蕴含的官府对于佛教制度的肯定,这古代的慈善公益事业,佛教的制度文化也是间接在其中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这外来的佛教与中国的慈善可谓是息息相关。
参考文献:
1、《华严经探玄记》
2、《酉阳杂俎》
3、《金华黄先生文集》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