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顾客露天吃烧烤时被高空坠物砸伤,谁的责任?_小美_责任_承担

“肉都烂了,就这样吧别动了。”3月14日20时许,在石家庄市塔通街某餐饮店,顾客们正在室外吃着烧烤喝着小酒,突然从高空掉下不明物体,一女子被砸倒在地,腿部流血。该女子医药费应由谁来担负?

一、事件概要

3月14日晚,石家庄市塔通街的夜市像往常一样热闹,小美(化名)和几位朋友来到某餐饮店聚会。菜点好后,几人便在露天的餐桌旁围坐下来。20时许,几人吃着烧烤喝着小酒畅聊正酣,突然从高空掉下不明物体打破了欢快的气氛。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小美就被砸倒在地,腿部流血,同桌两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附近商户证实了小美确实是在吃饭时被从空中坠落的物体砸伤,报警了但否认为高空抛物,应该是外墙体某物件脱落。

15日,辖区派出所回应称,事故由管道从餐饮店上方的居民区坠落引发。视频画面显示,管道砸到地面时已破碎不堪,可见当时小美承受了多大的冲击力。好在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小美意识清醒,腿部有血迹,简单包扎后被抬上担架送往医院。

二、法律分析

问题1:小区物业、业主、餐饮店谁来担责?

展开全文

物业首当其冲。本案不是一般情形的高空抛物,管道属于建筑物上的悬挂物,当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时,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外墙体管道属于公用物品,且安装在室外,业主并不属于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若不是某个业主故意为之,责任应当归属物业。

餐饮店承担补充责任。餐饮店为了扩大经营容量,露天占道经营本身就违法,且作为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就餐环境。本案中,餐饮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在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后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问题2:责任主体应当承担小美哪些费用?

若小美只是普通受伤没有残疾,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若小美因此残疾的,除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可以要求赔偿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三、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尤其是夏天,在餐饮店外吃露天烧烤是很多人的第一选择,觉得更有烟火气。如果是政府统一划分的场地倒还好,但遇到像本案中店家自己摆的外摊还是要多留个心眼,自己要当好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烧烤虽美味,健康才珍贵。

如果您是店家,觉得赔偿小美冤枉吗?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