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遗体捐献(重庆遗体捐献流程)_捐献_遗体_登记

本文目录一览:

  • 1、在重庆如何办理遗体捐献?
  • 2、遗体捐献需要什么条件
  • 3、重庆市遗体捐献条例
  • 4、重庆2018年遗体器官捐献缅怀活动在哪举行?

在重庆如何办理遗体捐献?

1、遗体捐赠可以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申请,首先打开该公众号(微信版本0.9),然后点击“志愿登记”,再点击“我要登记”输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登记。

2、重庆市红十字会。捐赠器官需要到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3、遗体捐献办理方法: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办理。申请人领取一式两份表格后,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认真填写。表格中执行人意见可以是亲属,也可以是关系密切的亲友等填写(本栏不填,此表无效)。

4、捐献人办理捐献登记可以到登记机构登记,也可以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或者采取便于登记的其他方式。遗体捐献登记结束后,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捐献志愿卡。第九条 办理遗体捐献登记后,捐献人可以变更捐献内容或者撤销登记。

5、与红十字会取得联系或直接到接收站登记手续,填写申请,办理公证;完成登记后,领取由登记机构颁发的遗体捐献卡。

遗体捐献需要什么条件

遗体捐献的条件,具体如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遗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愿意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捐献人捐献遗体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登记表并签字盖章。

需到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捐献活体器官的,应当有书面证明。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

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遗体捐赠是去红十字会办理遗体捐献。 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程序: 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办理。 申请人领取一式两份表格后,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认真填写。

捐赠器官需要到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遗体捐赠手续如下: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重庆市遗体捐献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遗体捐献,是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捐献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捐献执行人是捐献人生前指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单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行为,保障捐献、接受等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倡导人道主义精神,发展医学科学事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捐献志愿者需要征得本人直系亲属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然后携带3张2寸正面半身照片以及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本县(市、区)驻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登记。登记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捐献卡。

此外,我国江西、山东、上海、重庆等省市还出台了本地的《遗体捐献条例》,可以参考。【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的规定。公墓墓穴(格位)使用期满后,超过一年仍不办理继续使用手续的,其墓穴(格位)由公墓单位收回,骨灰(遗体)集中安葬。

遗体捐赠手续如下: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重庆2018年遗体器官捐献缅怀活动在哪举行?

1、届时,原在江南殡仪馆纪念园内的所有捐献者将全部迁入到新的纪念园,2019年度的重庆市遗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将在西郊福寿园举行。

2、重庆市红十字会。捐赠器官需要到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3、月1日上午是一年一度的重庆市遗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日,李森林的30多个同学自发来到了位于江南殡仪馆的重庆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悼念这个在生命最后一刻不忘帮助他人的同学。

4、当天,重庆市红十字在该市福寿园安乐堂举办“博爱山城·安乐情怀”重庆安乐堂第二届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追思会。

5、与红十字会取得联系或直接到接收站登记手续,填写申请,办理公证;完成登记后,领取由登记机构颁发的遗体捐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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