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丨“散布明星隐私被拘留”是堂极好的普法课_隐私_明星_隐私权

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开消息显示,北京31岁男子邓某某伙同他人在北京通州区通过信息网络散布明星陈某某个人隐私,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此外,还有张某某、丁某、许某某、端某某等4人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邓某某等5人被拘案的具体案情尚未披露,但不管因何事案发,也不管被侵权者是明星还是普通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所以,邓某某5人此次被拘,纯属咎由自取。

实际上,“散布明星隐私被拘留”不仅仅是对明星陈某某个人的保护,也不只是对邓某某等5人的惩戒,它更是一堂很好的普法课。

首先,该案之后,那些随意偷窥、泄露他人隐私的视频号博主应该会心中一凛,再侵犯他人隐私权就要掂量掂量了,牢饭毕竟不是那么好吃的。

其次,明星陈某某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最终维护了合法权益,必将带动更多的明星以及普通人踊跃维权。此外,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观念也将因此案得到进一步强化。

不过,客观地说,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无论于明星还是于普通人,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随便翻翻新闻,不说多起明星隐私被散布的例子,普通人被私装的摄像头拍照、业主被业委会侵犯隐私权等情况也为数不少。而维权的常规方式,还是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纠纷,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人脸第一案”等即是明证。

但这种方式费事费力,因为怕麻烦,不少被侵权人只好选择暗气暗憋。希望此次“散布明星隐私被拘留”案成为一个良好的开端,更多的执法部门向侵犯隐私权者“亮剑”。

还需思考的是,与侵犯隐私权给当事人所造成的严重伤害相比,行政拘留给侵权者的惩戒力度其实并不足够大。基于此,立法部门不妨启动“侵犯隐私罪”的刑事立法调研,参照欧美等国家的立法,将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作为刑事打击对象,从而让侵权者真正付出惨重代价。

无论如何,“散布明星隐私被拘留”一案让公众看到了相关部门对公民隐私权保护力度的加大。我们相信,随着全社会对隐私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对侵犯隐私行为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强化,无论是明星还是凡人,都能让自己的隐私有一个放心存放的“家”。

作者: 丁雪辉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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