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国之大者” 守好“中华水塔”——《西海绿色发展报》专访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汤宛峰_生态_青海_防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我省地处三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尤为重要,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如何纵深推进环境污染防治,进一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源点新闻记者专访了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汤宛峰。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记者:党的二十大提出,未来五年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青海作为“三江源头”“中华水塔”,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如何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汤宛峰: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始终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重大要求,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聚集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贡献力量。

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稳妥有序推进城市(镇)建成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燃煤设施淘汰和清洁化改造进程,着力整治原煤散烧现象。督促指导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和西宁市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在强化PM2.5治理的同时,加快推进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机理研究,实施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积极稳妥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污染治理水平;以整治“黑烟车”等超标排放柴油货车为重点,持续开展柴油货车监督抽测执法。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货车淘汰,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抓好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强化施工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控尘措施。加强秸秆焚烧巡查监管,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建筑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着重推进四项任务落实。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持续加大长江、黄河、湟水河、青海湖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严密监控国省控断面的水质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污染物排放溯源整治,提升治污能力;启动《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实施《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深入打好黄河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为推进污染攻坚治理奠定基础;巩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深入开展重点乡镇及“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加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确保地级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十四五”县级城市建成区内不出现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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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方面,重点推进以下工作。持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强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保护,强化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抓好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总结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着力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快完成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控制地下水污染增量,逐步削减存量;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面排查整治尾矿库污染隐患,持续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序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根据国家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细化部门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等工作。

青海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

记者:近年来,我省水污染防治由湟水流域向长江、黄河干流、青海湖等重点流域拓展。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成为全国唯一河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的省份。从这个100%可以看出,青海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的决心和信心。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这两年我们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如何做到100%?

汤宛峰:这两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按照分区指导、综合施策的原则,结合流域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长江流域,积极融入国家长江经济带建设重大战略,突出维护江河源头生态系统原真性,重点推进巩固提升水源涵养功能、面源污染控制等工作,实施了玉树市巴塘河流域水源涵养功能提升、重点乡镇和游牧民定居点生活污染防治、重点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长江经济带奖补资金项目。

黄河干流流域,围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在开展玛多湖泊群、龙羊峡和李家峡水库等良好湖泊生态保护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在人口相对聚集的上游干流和上中游支流河段,有序推进生态修复与保护等工程。湟水河流域,以补齐短板和突破瓶颈为重点,以全面落实“河长制”为抓手,实行网格化监管,组织实施主要干流段和重点支流水生态环境综合修复工程,减排扩容两手发力,湟水河出省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青海湖流域,围绕保护好“碧波荡漾的青海湖”,组织布哈河上下游的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接续实施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协调青海湖南北两岸同步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综合治理,集中治理生活源、农牧业面源及旅游业污染。以青海湖裸鲤自然繁育生境修复为重点,着力构建青海湖北岸“水-草-鱼-鸟”和谐共生圈。在西北诸河流域,柴达木内陆河流域重点开展地下水保护、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回用等工程,最大程度减少废水排放,推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

祁连山区域,围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实施,着力打造涵盖生态安全格局构建、水源涵养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提高、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监管能力强化于一体的系统工程。通过持续努力,我省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黑河出省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青海湖、龙羊峡等重点湖库水质保持优良,湟水河出省境断面保持在Ⅲ类,确保了一江清水向东流。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记者:近年来,我省以东部城市群为重点开展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以西宁、海东等为代表的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数据显示,2021年西宁市、海东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达到90.4%和91.5%,今年全省能否再上一个台阶,向95%以上的目标迈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改善。

汤宛峰:近年来,按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总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多措并举,精准发力,纵深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省空气质量持续保持稳定向好。

制定印发《青海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及分年度实施方案等,颁布实施《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扎实开展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建成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出台《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奖惩机制,西宁、海西被纳入国家冬季清洁取暖城市并获得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坚持空气质量月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下达预警函、督办函、约谈告知等形式,督促各项措施落实;认真落实抑尘、减煤、控车、治企举措,不断夯实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目前,西宁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由2013年的20.8%提高到90%,海东市从0到86%;全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9.4万余辆,淘汰燃煤小锅炉6350.84蒸吨;组织实施百余个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项目,262万千瓦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近千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27家铁合金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

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2021年优良天数比例为95.6%,较2015年上升了14.7个百分点。2022年1至11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6.4%。据测算,今年全省优良天数比例能顺利完成95%以上的目标任务。

从源头控制臭氧污染

记者:连续多年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地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PM10PM2.5浓度持续降低。现在,尤其是夏天,臭氧成为我省多地的首要污染物。臭氧对环境和人体有影响吗?有没有具体的治理措施?

汤宛峰:近年来,全省乃至全国臭氧污染逐步显现,尤其是春夏季节已成为影响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升的主要污染因子。研究表明,较高浓度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对植物也是有害的。

目前,根据臭氧形成机理,重点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两个形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防治上下功夫,具体治理措施有: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将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一项标志性战役来抓;将西宁市、海东市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确定为重点区域,建立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管理台账,组织石化、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废气收集等关键环节的排查整治;青海省“天地一体化”大气环境综合监测分析平台建成试运行,重点地区建成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西宁、海东、海西分季节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臭氧溯源走航监测,为持续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奠定基础;采取限制使用、资金补贴等方式推进老旧柴油车淘汰,鼓励引导企业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从源头削减氮氧化物排放。

生态之窗观测点位达到76个

记者:“青海生态之窗”成为社会各界了解青海的一扇重要窗口。目前,青海生态之窗监测点位建设情况如何,下一步有何具体打算?

汤宛峰:近年来,省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8月考察青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时,作出的“保护好生态环境,首先要摸清家底,掌握动态,要把建好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这项基础工作做好”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大“青海生态之窗”建设力度,观测点位由2016年的6个扩建到目前的76个,已成为全面实时观测、有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载体,成为向世界展现美丽中国建设成果的一个重要窗口、展示中国国家公园建设成果的一个重要窗口、展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的一个重要窗口。

下一步,进一步优化“青海生态之窗”功能和定位,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持续做好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同时,继续推动打造“青海生态之窗”生态文明宣传阵地,加强典型物种生物多样性观测,利用新媒体继续推进云端开放,扩大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宣传受众面,让社会各界通过“青海生态之窗”平台,进一步了解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新成就。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意义重大

记者:前不久,我省玉树、黄南和祁连、平安等地入选国家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截至目前,我省多地入选这一行列。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对一地的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何意义?

汤宛峰:自2017年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先后有黄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湟源县、贵德县、祁连县、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平安区8个州县(区)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平安区、贵德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茶卡镇4个地方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的深入开展,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以创促建、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职责,有效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有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创建地区通过实施生态环境系统修复治理工程以及人居环境整治等,着力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新城市、新农村,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黄南州河南县加强制度保障,强力推进“白色污染”治理,全民行动保护“绿水青山”;海南州贵德县高标准建设以千姿湖为核心的湿地公园,在全省率先建成黄河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示范项目芦花湾水生态公园等。

有效助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创建地区坚持以绿色生态为引领,强化资源节约与利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在绿色转型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推动建设绿色发展、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

来源:西海绿色发展报 记者 赵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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