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督导帮扶组到元江县现场督导帮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_整改_督导_帮扶

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区域督察二办和云南省环科院组成的督导组一行到元江县现场督导帮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相关同志陪同。督导帮扶组通过走访企业、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现场踏勘等方式,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问题整改。

经统计全省共608家涉重金属堆场存在环境污染风险,其中,涉及元江县的有3家矿业企业。现场督导帮扶组对照风险名册,先后前往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督导。主要查看企业污水排放口、废渣堆场、封场防渗、覆土绿化等情况,了解废水回用、废水处理的渠道方式,询问验收资料编制进度等。经现场调研发现企业仍存在风险评估不到位、手续台账不完善、整改推进缓慢的情况。

督导帮扶组提出

01

一是企业作为整改的主要力量,要提高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主动担起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并加快整改,把生产和维安维稳齐抓共管。

02

二是加强日常监测,分情况按要求开展监测,如渗漏液不外排则分雨季、旱季监测,如处理后外排则每月监测等。

03

三是监管部门要跟踪督办,视情况组织开展监管监测,掌握矿区环境影响情况,指导方案编制,加快整改、验收的进度。

现场检查后,督导组就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元江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及时反馈。

来源: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编辑 | 李鑫

审核 | 李春文 夏婷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