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也需关注公众号?当心“引流”变“算计”_消费者_公众_发票

朱慧卿 作

□戴先任

在餐厅吃饭后想要开具发票,对方表示“不关注公众号就无法开具发票”。类似的场景并不少见。专家认为,这种强制扫码让本为便利而设计的新技术应用,成了消费者们使用过程中新的阻碍和壁垒。这种行为明显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让消费者正当的要求附加了许多条件,属于限制消费者的“霸王条款”。(4月17日《北京青年报》)

关注公众号才能开具发票、扫码才能点餐,这种做法是对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侵犯。不仅如此,一些商家还要求下载APP、关注公众号才能给优惠、打折扣等等。这不仅给消费者点餐带来了麻烦,而且关注的公众号、下载的APP,还可能影响到消费者的生活,比如不断推送广告、占用手机内存等。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发票等相关消费凭证。给消费者提供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而在2021年2月,《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提出声明,要求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商家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才能扫码点餐、缴纳停车费或是开具发票,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甚至拿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与责任当成要挟消费者的手段,这样的规定就是一种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需要获取消费者信息时,商家必须取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关注公众号就无法开具发票”、强制扫码点餐等“霸王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还可能造成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侵犯消费者的安宁权等问题。

对于这一乱象,需要监管部门能够依法依规予以惩治,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监督,督促商家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商家强制扫码点餐、在非必要情况下获取个人信息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还要帮助消费者维权。消费者也要增强维权意识、防范意识,只有对这些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小事”零容忍,类似“霸王条款”才会越来越少。

只有真正尊重与善待消费者,才是最有效的“引流”方式,才更契合商家的长远利益,靠“霸王条款”、靠耍“小聪明”引流损人不利己,最终只是在“自断后路”。所以,对商家来说,提供扫码点餐服务有必要,但不能变成单选项,不能成了“霸王条款”;希望消费者关注公众号、下载APP,要坚持自愿原则,也需要多一些激励措施,而不能变相强制。只有真正坚持服务宗旨,扫码点餐服务及采取开设公众号等营销手段才能起到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消费者黏性的作用,而不至于变成商家算计消费者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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