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参加校外培训缴费需签合同、要发票,这四类培训不能参加_培训_校外_家长

近日,教育部通报以教育家叶圣陶名字命名的“叶圣陶杯”华人青少年作文大赛及“叶圣陶杯”语文素养大赛、数理大赛、英语大赛、编程创意大赛等系列赛事均属违规竞赛,拉开2023年春季学期违规校外培训整顿序幕。2月17日,珠海市教育局发布2023年春季学期校外培训提示,提醒家长在参加校外培训缴费时要依法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索取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发票。

根据2023年春季学期校外培训提示,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务必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良好的安全环境,培训机构应将相关证照等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

四类校外培训不能参加:不参加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学科类培训,不参加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学龄前儿童不参加线上培训及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不参加无证、无照、无资质培训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

在参加培训缴费时,家长要依法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内容,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索取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发票。同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发票、销课凭证等凭据,警惕被各种优惠方式和消费贷款等诱导,确认预收费用全额纳入培训机构监管专用账户,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家长要关注收费项目标准。培训机构需“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为防止发生“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提倡“先培训后付费”“一课一消”等收费模式,家长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

需要提醒的是,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一次性缴费金额不得超5000元。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缴纳超标超期费用的,家长应当理性拒绝。

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线上培训不晚于21:00。

“校外培训属市场行为,须自行承担潜在的培训风险。”珠海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家长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要依据培训合同与机构理性协商,如协商无果,可联系该机构的监管部门出面协调,若调解仍不成功,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以合法有力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校外培训提示还提醒家长多关注学生校内、课堂学习效果。希望家长坚持正确的成才理念,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学习、生活和锻炼,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记者】冉小平

【作者】 冉小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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