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女子猝死,丈夫称其每天工作12小时,公司:她是自愿加班_上海_公司_妻子

24岁的刘超男死在工厂的宿舍床上,还没等来今年的五一劳动节假期,她原本计划着利用假期和丈夫去上海的东方明珠打卡。

她是一个普通的派遣工人。今年2月,她从老家河南来到上海青浦区的一个电子厂打工,丈夫王珂则在30公里外的苏州吴江另一家电子厂上班。

今年4月15日,她正式入职已两个多月。那天傍晚,王珂突然接到妻子宿舍室友打来的微信视频,“超男怎么也叫不醒”。王珂赶到时,妻子已经被送到了殡仪馆。

4月25日,王先生在网上发帖求助此事,称中介方出于人道主义仅愿支付一两万元的丧葬费。王先生称,妻子今年24岁,身体一直很健康,育有两个孩子。他认为妻子过世,可能是因为夜班劳动强度过大,因为她每天从傍晚7点半工作到次日早上7点半。

其工资条显示,3月份,她工作时长达到323个小时。

4月26日,安徽林威德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事发当晚,警方和110也到达现场,当时认定为猝死,但需要进一步让家属尸检认定结果,公司也愿意走司法程序协商解决此事。“但家属不配合,不愿意做尸检,拖了很多天,一直无法进入司法程序。家属想让我们直接给安葬费。”对于过劳死的质疑,该负责人解释,因为工厂是按小时计费,工作时长取决于个人,多劳多得,“想挣钱的话就会多工作一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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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公司并没有强制要求加班,她是“自愿加班”。

对此,王先生回应,妻子目前还在殡仪馆,虽然中介公司希望走司法程序,但他们希望尽快下葬,“如果走司法程序,我老婆还要在殡仪馆躺很多天。”

涉事中介公司负责人回应称,逝者是临时工,购买有雇主责任险,需要家属提供尸检报告才能与保险公司协商。

刘超男工作地点所在的上海青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如果公司在用工方面存在违法行为,将介入处理。

01 突然的死讯

王珂接到刘超男的死讯,是在4月15日傍晚,当时他正在离妻子大概30公里路程的另一家电子厂宿舍。

刘超男出生于1999年,家在河南开封的农村。今年才24岁的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大的已经5岁,小的2岁。

她初中毕业就在本地工厂打工,17岁的时候,在厂里认识了比她大5岁的王珂。王珂说,刘超男脾气很好,人也很活泼乐观,爱笑,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两个年轻人很快走到了一起,一年后刘超男怀孕,虽然女方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他们就回老家办了酒。

结婚后的日子很平淡,但两个人几乎没有离开过彼此。大部分时间都在本地工厂打短工,如果遇到农忙就回家干活。

到了刘超男20岁后,两人去领了结婚证,之后第二个小孩出生。

因为“想要让孩子过得好一点”,老家工厂效益又不太好,在今年2月份,刘超男提出想到大城市去打工。她在网上看到了一则中介招工的广告,与对方联系后,来到上海比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打工。

刘超男来这里打工,是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与她签订合同的是实际是安徽林威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岗证显示,她的工种是“ UV光照固化”。中介并未给其缴纳社保,据媒体报道,该中介公司多年0人参保。

王珂说,刘超男的打算是,先出来几个月,挣一点钱就回家。

在刘超男来上海打工后,为了和妻子近一点,他也离开家乡前往上海。但因为当时妻子所在公司只招女工,他选择据妻子工作地点30多公里路程的另一家电子厂,地点在苏州吴江。

身在两地,他们俩每天只能通过微信联系,工作时间有重叠不同步,只能见缝插针地问候一下对方的情况,聊一些琐事。

02 事发当天还和家人通电话,孩子说想要一个水杯

王珂说,刘超男开始是上白班,没过多久就调整成夜班,从傍晚7点半一直到次日早上7点半,中间晚上11点多和次日凌晨4点多,有两次吃饭的时间。他也是夜班,从晚上9点上到第二天上午9点,一般他会在刘超男上班前,下班后给她分别发个信息。刘超男在早上下班后回到宿舍一般会买好饭之后就睡觉,定一个傍晚6点的闹钟,再洗澡洗漱准备上班,每天周而复始。

4月14日上午11点多,王珂和刘超男通了25分钟电话。刘超男往常这个时候都在睡觉,但是当时有室友在寝室吵架,刘超男跑到了寝室外面。聊了一会儿后,王珂又给她发信息说“早点睡”,她回了一个“睡吧”。

等到傍晚7点10分,王珂自己睡醒了之后给刘超男在微信发了个表情,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复,之后他自己就上班去了。

等到4月15日早上下班,王珂再次给刘超男发微信视频,发现占线。后来他给家里孩子奶奶打了微信视频,才知道刘超男给家里打过微信视频,大孩子说想要一个水杯,刘超男应允了。

当天下午6点50分左右,刚刚睡觉醒来的王珂接到了刘超男室友用微信视频打来的电话,对方哭着说,“超男在床上一动不动了,怎么都叫不醒,你快过来看一下”。

王珂赶紧找到朋友开车赶到了刘超男所在的宿舍,但只见到了人力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方称刘超男已经被送到了殡仪馆。

03 “上班两个月只休息了两天”

刘超男的死对于王珂来说太突然。他当天通知了家里人,家里亲人朋友在第二天早上赶到,他们一起前往殡仪馆。王珂看到刘超男遗体后,他拉着对方的手喊“超男”,但已经不可能得到回应。

王珂认为,刘超男的死与她的工作强度有关,妻子在此前身体并无异常,在婚检时身体情况也显示正常。

“之前几次她说好累。”王珂说,刘超男被调整为夜班后,就没有被再调整过,一直到事发,都是上夜班。从2月份入职到出事,总共只休息了2天。“这期间,我老婆经常对我说加班多,一天工作11到12小时,一个月都不休息,只有倒班情况下能休息一天,吃得也不好,买东西买不到。”

这两天假期一天是刘超男刚刚被调整为夜班的那天,还有一天是清明节。“她很喜欢逛街。”第一次放假的时候,刘超男坐车出去到附近吃了麻辣虾。第二次清明节,王珂坐朋友开的车从自己工作地点赶了过来。因为电子厂附近都是工业区,商店不多,他们一起吃了饭,又到周边繁华一点商场吃了午餐,下午逛街刘超男还给他买了双鞋子。

这两次放假,刘超男都发了朋友圈。4月5日那天,她说,“日子一般般,希望快乐多一点。”

王珂说,在出事后,他一直向和他接洽的人力公司工作人员索要打卡加班记录、合同原件等证明,但对方未予提供。后来他发现刘超男最近的工资还没有发,以讨要工资的名字要来了工资条以及明细。

工资条显示,他三月份的工时为327小时,单价为18元每小时,工资为5419.42元。

刘超男与人力公司2月6日签订的合同显示,“发薪日发18元每小时,月底在职补12元每小时,不在职不补”。

在事发的当天上午,刘超男还在淘宝上买了两个水杯,两个小孩一人一个,王珂事后查看刘超男手机才看到。

王珂说,此前刘超男和他说,今年五一节可能会有一两天假,他们商量着,要在上海好好逛逛。来上海之后,刘超男还没有去过太远的地方,他们原本计划着五一期间把东方明珠等地标都去打下卡,但现在都成了泡影。

王珂事后曾前往事发当天接诊刘超男的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告诉他可能是“猝死”,但未能出具书面报告。

涉事人力公司:她是自愿加班,家属不愿意尸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如有违法将介入处理

王珂要求涉事公司给出赔偿,但一直没有进展。安徽林威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给他们找了家旅社,但因为一直没有达成一致,他要其他亲戚都回了老家,他和父亲以及几个朋友在处理。

他也试图找过妻子曾经工作的上海比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安通报过后,人力公司的人又赶过来找他们商谈。

上海比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位于上海市青浦张江科技园区,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主营音圈马达等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服务,产品广泛适用于手机摄像头、医疗用摄像头、工业类摄像头、智能穿戴摄像头等领域。

4月26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上海比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方前台一名工作人员称,尚不清楚此事,需要咨询人力部门,两分钟后,其告知人力部门的负责人不在。

记者同时联系到安徽林威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一名张姓负责人,其否认公司强制要求加班和没有保障休息权的说法。

张姓负责人表示,刘超男是“小时工”,多劳多得,也不会一直上夜班,根据工种半个小时一轮或者一个月一轮,每个礼拜可以休息一天或者两天。因为是派遣工,他们没有给刘超男购买社保,而是购买了雇主责任险,如果确实是过劳死亡,可以走工伤(亡)程序。在入职前,他们要求了体检,但只是排除传染病等。

张姓负责人称,对于赔偿问题,他们建议家属走司法程序,不愿意进行尸检,而是直接提出200万索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打卡记录这些资料,如果起诉到法院,我们会提交。”张姓负责人说,目前当地司法所和劳动监察部门都已经介入此事。

刘超男工作地点所在的上海青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如果公司在用工方面存在违法行为,将介入处理。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刘明表示,如果家属反映的事情系企业强制要求,相关企业则涉嫌违法。但如果是工人自愿加班,就很难认定。

刘明同时表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死亡的,需要认定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亡)。但如果没有在工作时间死亡,需要鉴定等手段来确定是否与工作强度或者职业病相关联。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潇湘晨报、极目新闻、红星新闻等

责编 | 陈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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