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综合吉林广播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
在我国,虽然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但是要求一夫一妻制。任何人不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而且已婚者在配偶死亡前或者离婚前不能再行结婚。近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女子和丈夫结婚后,换了个身份又和另外一男子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案件。
家住吉林市龙潭区的王某于1999年与丈夫郝某登记结婚,婚后,王某认识了男子宋某,一直隐瞒身份与其交往,情到深处,二人决定结婚登记。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为与宋某登记结婚,王某于2017年9月通过联系街头办假证小广告电话,向对方提供相关信息后,以人民币240元的价格购买了名为“王婷”的假身份证、假户口本各一份。并随后用该假身份证、户口本与宋某在吉林市龙潭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由于当时婚姻登记与公民信息并不联网,王某一边未解除上一段婚姻的同时,一边利用伪造的王婷的身份与宋某登记结婚一起生活。在周旋于二份婚姻的五年中,王某虽各种掩饰但还是路出马脚,气愤的宋某到舒兰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公诉人:舒兰市人民法院根据宋某提交的王婷的身份信息在公安机关未查询到户籍信息,驳回了离婚起诉求。2022年8月19日,龙潭区民政局因王婷以虚假身份与宋登记结婚,撤销了二人的结婚登记。因王某手机更换,没有向其出卖假身份证的卖方的联系方式,购买假证的快递与购买信息也无法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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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安机关在王某家中将其抓获时,查找到了王婷的假身份证与假户口本,被告人有配偶且为重婚而伪造证件,同时触犯重婚罪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择一重罪处罚。
最后,经法院审理,决定对王某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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