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人对护工、保姆的
需求量日益增长
相关从业要求也
越来越严格
本市在开展日常证件查验中
发现一养老院内多名护工
存在人证不一的情况
这一切的背后
究竟是怎么回事?
且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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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警方查证
发现护工证件是假证!
护工就职的家政公司内
多名大龄护工
无能力通过考试持证上岗
故公司领导
以300元一张的低价
购买了20张假护工证
注意!
上述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
这样可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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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代办特种职业操作证”
“300元办理大学四级证”
此类假证小广告
在生活中屡见不鲜
不少人心存侥幸
贪图一时便利
花点小钱办假证
孰不知
这是酿成祸端的开局
不具备基本安全技能
给企业经营活动
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
甚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刑法》
第28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在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
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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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意甄别真伪
个人或单位对他人提供的证件信息(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证、学生证等),要注意甄别,验明真伪,以避免产生纠纷矛盾。
2、增强法律意识
切莫因贪图小利而办理假证,这是违法犯罪。发现他人使用假证违法犯罪时,及时检举揭发。
来源:警民直通车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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