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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谢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丽丽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披露及实施情况
2023年1月14日,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通过本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其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7,110,017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没有发生减持行为,其仍持有本公司175,073,20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43%。
(2)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披露及实施情况
2023年4月6日,五八有限公司通过本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其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4,540,723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74%。截至2023年4月13日,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五八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3,555,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6日和2023年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号)。
(3)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发生的质押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分别于2023年1月18日、2月1日、2月13日和2月17日将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13,000万股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的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号)。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经济与市场环境情况分析
1.宏观经济与行业情况
年初以来,我国经济延续恢复态势。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经济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定在5%左右,符合社会预期。新的一年,政府将会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随着经济恢复增长、居民的消费信心将会得以提振。
在房地产领域,政府强调要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政府更加重视住宅产业对于稳定经济的支撑作用,金融机构也在放松对居民购房贷款的限制,房地产行业将进入平稳发展阶段。
2.住宅交易市场表现
随着宏观经济逐步恢复,房地产经纪企业的经营活动回归正常,叠加此前受抑制的住房交易需求释放及居民消费信心的恢复,住宅交易市场回暖。报告期内,全国主要城市交易持续活跃,市场呈现积极向好的趋势。在成交人群中,“上车”刚需和改善置业者占比较高。
3.房屋资产管理业务
“相寓”业务是公司在居住服务产业重要的经营增长引擎与防波堤。“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政策将租赁住房的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突出了住房租赁行业的民生属性。在政策的支持下,房屋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前景向好。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1.报告期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947.5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48%;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76.3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53.93万元,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
2.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首届“春笋购房节”,给予置业者佣金折扣优惠,通过实际让利的形式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更好地履行时代赋予企业的安居使命。活动在北京、杭州、上海、天津、南京、苏州六大城市同步开启。
公司通过“房源甄选”与“佣金立减”两个手段帮助消费者提升决策效率,降低购房成本,买房客户、换房客户最多可分别享受75折和7折佣金优惠。公司以精细化服务和让利于民的实际行动助力购房者消费信心修复。
3.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情况
(1)升级品牌战略,提升品牌竞争力
今年一季度,公司开始系统性提升品牌终端形象与经纪人服务品质,着重优化客户服务体验与门店设计布局,打造宽敞、明亮、舒适的消费者体验空间,结合数字化科技手段,给消费者提供更便捷、愉悦的终端消费体验。
同时公司也在深化社区服务,积极探索多元化社区服务模式,打造丰富的便民服务和社区活动,实现品牌在居住服务上的有效延伸。公司积极关注消费者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强化“身边亲切伙伴”的形象,巩固更亲民的国民品牌定位。
(2)升级数字化战略,加速数字化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AI大模型加速进入各行各业。我爱我家积极拥抱时代机遇,通过整合我爱我家的行业经验与华为的深厚技术能力,助力公司构建新生产模式,激发新生产力。
同时公司也在加强企业数字化运营的体系和机制建设,通过搭建数字化运营平台和统一数据治理,实现数字化运营的全面升级和优化。
(3)加强组织和人才建设
组织和人才建设是公司实现数字化转型的强有力保障。经过数月的精心筹备,今年一季度,我爱我家的?才培养基地成功落成。新消费时代下,我爱我家应时升级了使命、愿景、价值观,公司秉承“诚”的基因,向消费者展现了?个全新的我爱我家。新的使命和愿景,也为组织提出了新的指引和要求。
公司以培训基地为阵营,深化新人、干部、C教练、商圈、管理层培训发展动作,践行“新人才战略”。通过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融入我爱我家,公司有能力让年轻人热爱这份事业,让大家更有希望,让服务更有品质。
(三)报告期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的分析说明
1.完善公司治理,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经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3日和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2)经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4日和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4日、2023年3月15日和2023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号)等相关公告。
2.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花嘉俊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1月29日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后仍担任公司金融运营中心副总经理职务。
经公司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提名肖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经公司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选举肖洋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2)朱威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1月30日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其辞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付子明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于2023年3月13日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辞职后仍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
经公司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董丽丽女士为财务负责人。
(4)何洋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4月3日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其辞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1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1日和2023年4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号《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和2022年5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由本公司根据相关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及其担保需求,分别为其2022年度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3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该行2023年继续向北京我爱我家提供流动资金贷款7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由本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新西南商贸有限公司和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
(2)2023年1月11日,本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向该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额度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基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爱家物业”)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范围内,并经该次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决策同意将北京我爱我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亿元调剂至杭州爱家物业。上述调剂完成后,2023年2月8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晖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杭州爱家物业向该行申请的1亿元借款额度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4)2023年3月14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向该行申请1.5亿元“信e融”业务合作金额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5)2023年3月27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云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云禾”)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由本公司及西藏云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3,7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最高额抵押担保。
(6)2023年4月7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向该行申请1亿元授信额度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7)2023年4月7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向该行申请1亿元流动资金借款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2日、2023年2月9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
编制单位: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丽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丽丽
2.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丽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丽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丽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丽丽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3-04-28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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