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邱某(女,已婚),被判刑!_被害人_诈骗_阿城

厦门最新发布!

两起诈骗案例!

判刑!判刑!

付出惨重代价!

引以为戒!!!

震惊!

厦门一已婚女子半年连骗5人

竟是因为……

原以为付了 彩礼

就是自己的老婆

但对方却 “拿钱不办事”

日前

厦门翔安法院审理了一起

已婚妇女骗婚案

判决被告人邱某

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

并处罚金四万元

同时责令邱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一起来看

她是如何行骗的!

谎称结婚要彩礼

诈骗8万元!

“哥哥,我马上就要跟你结婚了,结婚彩礼你可以先给我安排一下吗?”

“妈,您看这是结婚证,我们已经登记了,您能先借我们一点钱办婚礼吗?”

2020年8月,邱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与被害人阿强(化名)相识, 在已婚的情况下,仍谎称自己可同阿强结婚,多次以结婚彩礼、亲人生病等为由向阿强索要钱款,结婚心切的阿强没多想就答应了。

展开全文

期间

为取得阿强父母给阿强存的 “老婆本”

邱某和阿强甚至找办理假证的人

办理了 假结婚证

阿强被骗 8万余元后

才幡然醒悟

要求邱某退款

然而

邱某已将诈骗所得钱款

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尝到甜头后

邱某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这次数额更巨大!

以结婚彩礼、生意周转等为由

诈骗20余万元!

2020年10月中旬,邱某通过朋友介绍在一家饮料店与被害人阿城(化名)相识,几天后邱某来到阿城家中, 表态要跟阿城结婚,这让阿城很高兴。

“我想嫁给你!”

“你看中我哪一点?”

“从来没有一个男生对我那么好”

几天后

邱某便以

结婚彩礼、生意周转等理由

骗走了阿城 20余万元

“我以为她是我的未婚妻,我才把钱给她,不然肯定是不可能给的。”事后,阿城对公安机关说。

半年连骗5人!

共75万余元!

经查:

2020年8月至2021年2月间,被告人邱某在厦门市翔安区通过朋友介绍、婚恋网站或者QQ群等方式认识单身男子,在已婚且无还款能力情况下,谎称自己可同他人结婚,半年内骗得5名男子共计75万余元,并将骗得钱款用于赌博挥霍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诈骗他人钱款,骗得钱款共计7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多次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

最终

翔安法院综合考虑

邱某犯罪行为的

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

依法判处邱某

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

并处罚金四万元

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

婚前给予交往对象大额钱款一定要慎重,犯罪分子往往抓住被害人结婚心切的心理,假借婚前 必须支付彩礼、购买“三金”等理由骗取被害人及其家属大额钱款,或者 编造父母亲人患病、生意失败需要资金周转等苦情戏博取被害人同情,让被害人心甘情愿转账。如果对方刚见面不久就要求结婚付彩礼,更需提高警惕,莫让“爱情”冲昏头脑。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再来看另一起

网络交友诈骗案!

网上交了个“女友”

厦门一男子被骗10余万元!

背后真相让人吃惊……

近日

厦门翔安法院审结了

一起 网络交友诈骗案

翔安的阿强就是被害人之一

阿强在某婚恋交友平台认识了阿珍。起初阿强不相信天上能掉下一个阿珍这样的“林妹妹”,就问阿珍是不是骗子,阿珍立下毒誓,说如果自己是骗子就天打雷劈。

熟悉的套路,一样的配方

阿强陷入了阿珍编织的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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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珍珍

强哥,我在一家网店看中了一款情侣对戒,我们各自买给对方作为我们的婚戒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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