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之说,即便在今天看,这话也是颇为浪漫的词句;夫妻“恩爱”固然是好,但某种角度看,“两不疑”就未必了。
乍一看,这么说似乎有点阴暗,但现实中真就有这样的例子。
2018年,辽宁锦州发生一起车祸,驾驶员重伤,后座妻子当场死亡;起初,连警方都以为这是一起交通意外,但种种疑点证明,这竟然是一桩“杀妻骗保案”,保额高达2590万!
案发在2018年1月27日晚,锦州古塔区松坡路的一处环岛上驶来一辆小轿车,在转弯处直直撞上了防护墙。
警方赶到时,现场一片狼藉,小轿车已严重变形、驾驶员陷入昏迷,后座还有一名女子当场死亡;看表面,这明显是一起“交通意外”,真是这样吗?
之所以发出这样的疑问,是警方在救援过程中发现了诸多“不合情理”的疑点。
疑点一:警方从车辆的损环程度和现场勘查判断,这辆车在进入转弯时并没有减速,相反还有故意“加速”的痕迹;“转弯减速”几乎是车辆驾驶员脑子里的常识,这辆车反其道而行,说明驾驶员的头脑处于混沌状态,难道是“酒驾”?
经医学检测,驾驶员“并非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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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二:驾驶座椅被调到了最后,一般证明“驾驶员的个子比较高,腿比较长”;不合逻辑的就在这儿,驾驶员身高一般,甚至有点“矮”。
这样的身高再把驾驶座椅调至最后,理论上说,驾驶员要趴在方向盘上控制车辆; “趴在方向盘上”显然非常不舒服,该车驾驶员为什么要“故意把座椅调到不舒服的位置”呢?
疑点三:该车驾驶员的怀里有一个非常厚实的抱枕,这就怪了,驾驶坐姿本就不舒服,怀里再垫一个抱枕,想想都觉得“匪夷所思”。
话虽这么讲,但从某种角度看,该抱枕很厚实,如果车辆发生碰撞,抱枕确实能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难道驾驶员早预见到会发生车祸?还是他“故意策划”了这起车祸?
受害者是一对夫妻,驾驶员名叫“周进”(化名),辽宁锦州人;后座死亡女子是他的妻子,名叫“阎坤”(化名),北京人。
因为这起“交通意外”太过离奇,警方迟迟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此时女方的家人着急了,想尽快得到认定书后将“阎坤”入土为安。
办理手续需用本人户口本及结婚证,于是“姐姐”到阎坤家里翻找;也正是“姐姐”的无心之举,竟然发现了一个20寸的行李箱,里面装的正是“丈夫杀妻”的证据!
原来,箱子里装满了“人身意外保险单”,这些保险是周进与阎坤夫妻二人共同购买的,受益人互为彼此;今天看,“买保险”再正常不过,这就算“杀妻证据”了?
理论上来讲,这些“保险单”算不上直接证据,但高达2590万的保额,却能促使其成为“间接证据”;前面说了,警方发现了诸多疑点,与其说车祸是“交通意外”,倒不如说更像“故意杀人”。
再有这么巨额的保险为“诱因”,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
除了上述“疑点”外,(阎坤)的死亡状态更加离奇;事发1月27日,当时的东北辽宁非常寒冷,可(阎坤)死亡时,身上仅有一件贴身单衣。
东北这么冷,即便当时车内开着空调,温度相对较高,可(阎坤)也不至于“热”到这种程度吧?
还不止,从(阎坤)的“死亡姿势”判断,当时她在后座与前排中间的凸起位置,这个位置显然不是“坐”的地方,她怎么会身着单衣,处于这个位置呢?
解释只有一个,当时(阎坤)非常亢奋,促使其身体燥热,大脑混沌;简单点说,当时的(阎坤)很可能在“胡闹”!
还没完,出车祸时,(阎坤)的状态是“毫无反应”的,这就很不合理了;一般情况下,人体受到伤害时,会“条件反射”式的做出自我保护动作,即便在睡梦中一样会有反应。
(阎坤)面对如此大的外部冲击,身体竟然“毫无反应”,说明当时的她并非睡觉,而是陷入了“昏迷”;没有醉酒,又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阎坤)的“昏迷”是怎么造成的?
结合(阎坤)“身着单衣”的情形,警方推测她很可能“先亢奋,再昏迷”;排除醉酒,能造成这种情况的,就只剩“药物”了。
丈夫就在身边,谁能给(阎坤)下药?下的是什么药?下药的目的是什么?
种种迹象表明,这并不是一起“单纯”的交通意外,更像是“有预谋”的杀人,最有嫌疑的人就是(阎坤)的丈夫,周进!
警方遂将情况告知“阎家人”,看到高达2590万的保单,“阎家人”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警方建议对(阎坤)进行尸检。
“尸检”可是大事,除了征得“阎家人”同意外,还要周进(丈夫)同意;此时的周进已从车祸昏迷中醒过来,不出所料,他死活不同意对妻子(阎坤)进行尸检,这是为什么呢?
周进回答“当时妻子(阎坤)正在后排喝水,热水不小心溅到了我的腿上,我被烫的大叫,因此没控制好方向盘,不小心就撞了护栏墙。怪我,都怪我!”
乍一听,周进的话似乎没什么破绽,但警方却从车祸现场发现了猫腻。
周进驾驶的车辆中的确发现了两只保温杯,但两只保温杯的盖子都是紧紧拧合的;这就怪了,车祸瞬间,(阎坤)肯定会做出“条件反射”,难道当时(阎坤)的反应是“放弃自救,拧紧杯盖?”怎么可能!
另一边,(阎坤)的尸检报告出来了,其胃里发现了“三唑仑”。
“三唑仑”既能催眠,也是一种麻醉药剂;直白点讲,就是俗称的迷药之流,(阎坤)体内检出这种药,“昏迷”也就好解释了。
这下足以证明,这起“交通意外”属于刑事案件,警方必须参与进来!
死者(阎坤)身边只有丈夫,周进就成了最大嫌疑人,警方却不能逮捕他;此时的周进虽然从昏迷中苏醒,但伤势过重,前后做了10次手术,这种情况下,警方是不能逮捕他的。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本案,这起车祸的冲击力非同小可,妻子(阎坤)当场死亡,丈夫周进也好不到哪儿去,整整在医院躺了2年。
俗点讲,如果这是一起“蓄意谋杀案”,周进这是豁出了自己的性命去“谋杀”妻子,这么大的牺牲,一般杀人犯肯定做不来,他这是图什么呢?
2019年10月,阎坤出院,警方立即将其逮捕;在其手机中,警方发现了(周进)通过网络购买“三唑仑”的犯罪证据。
证据面前,周进低下了头,随即承认了“谋杀妻子”的犯罪事实,同时揭开了前面提到的诸多谜团。
案件经过大抵是:周进和妻子(阎坤)都是“各有孩子的二婚”,一般来讲,这种情况是很难“再婚”的;(阎坤)虽然有孩子,但样貌出众,家境也十分优越。
反观“周进”,长相一般,家境一般,而且带有孩子;一般人看来,他是配不上(阎坤)的,但不知什么原因,(阎坤)偏偏选择了周进,为此“阎家”多数人看不起周进。
但(阎坤)认准了周进,别人再说什么也是白搭,两人就这么结合了;话虽如此,“阎家人”打心眼里仍旧看不上周进,这就让周进萌生了“快速致富,抬头做人”的想法!
婚后,周进表面上与妻子(阎坤)非常恩爱,实则他不学无术,不过是利用妻子(阎坤)的钱“做生意”罢了;既然“不学无术”,周进又怎么“快速致富”呢?
2016年至2017年,不懂投资的周进,竟然一次性拿出300万炒股,结果是什么就不说了;此外,周进还有其他“生意”,折腾两年后,周进非但没赚钱,反倒欠别人600万!
周进本身是没钱的,“生意”用的是妻子(阎坤)的钱,如今欠下600万巨债,周进哪有偿还能力?
思来想去,周进盯上了那一箱保单。
这些保单是2016年,周进与(阎坤)刚结婚时买的,两人先后从6家保险公司购入“意外死亡险”;当然,周进只是象征性的出点钱,大部分都是妻子(阎坤)出钱购买。
为表诚意,周进将“保险受益人”定为妻子(阎坤);不用多想,(阎坤)看到此情此景肯定大为感动,于是也将“保险受益人”定为丈夫(周进)。
这些保单的赔付总额高达2590万,前提是“意外死亡”;如今周进欠下600万巨债,倘若用这些保险金还钱,理论上是绰绰有余的,可怎么让妻子(阎坤)“意外死亡”呢?
其实,周进的“杀妻计划”早已实施;在这次车祸之前,周进已经喂过妻子(阎坤)一次迷药了,当时周进试图驾车撞击电线杆。
或是“第一次”没经验,周进万万没想到电线杆会是空心的,妻子(阎坤)虽然昏迷但系了安全带;因此,车子虽将电线杆撞断,但周进和(阎坤)并无大碍,也就是说,周进“第一次杀妻”失败了。
辽宁锦州的车祸,是周进“第二次杀妻”。
这次周进计划的很仔细,不仅喂给妻子(阎坤)迷药、将其安全带解开;他自己则调整了驾驶座位置,为减少冲击力,还专门挑了一个厚实的抱枕垫在胸前。
进入环岛转弯时,周进非但没有减速,还故意猛踩油门“加速”,结果就出现了前面描述的“惨烈车祸”;妻子(阎坤)当场死亡,周进也伤得不轻,“杀妻计划”成功了吗?
周进想的还是太简单了,他以为“杀妻计划”成功实施后就算造成了“意外死亡”的事实,2590万的保险赔偿也就到手了!
警方可不好骗,一番抽丝剥茧后,周进非但没拿到2590万,自己还成了“杀人犯”。
2021年7月16日,法院判处周进“死刑”;回头再看“恩爱两不疑”这句话,似乎有了另一种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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