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偶像养成之路:揠苗助长终不长_未成年人_经纪_行为能力

天府少年团

TFBO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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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去哪儿》一度风靡全国,带红一批亲子综艺

总执行:朱 帆 邵梓恒

模式:偶像低龄化已然成风潮

弊端:“养成”概念变成了“速成”

不过随着偶像经济发展迅猛,“养成”变成了“速成”,未成年艺人的实力与品行尚未“成形”便被资本“催熟”,为争夺流量热衷于营造人设。以马嘉褀为例,考试前,他在社交网络苦心经营“学霸”人设。高考成绩出炉后,面对舆论的猛烈攻击,马嘉褀道歉,并将其行为解释为“想要做得更好一点”的年少虚荣。

推手:资方深度参与“艺人养成”

【深度解读】

关于未成年人出道:并非禁止出道,但不可过度商业化

当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之后,为什么观众依然能见到未成年人从事演艺活动?

宋嘉雯表示,未成年人均可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即签订民事合同,只是根据不同的行为能力有不同的条件:“对于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未成年人,其可以单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即直接作为合同主体与经纪公司签约;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经纪公司一般需要与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签订经纪合同或取得其同意、追认;对于无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也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经纪合同。”

宋嘉雯也强调:“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决不能使未成年人作为资本逐利中的牺牲品,经纪公司和网络平台等也必须承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摒弃急功近利的浮躁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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