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用工,HR必知的《劳动合同法》_试用期_员工_用人单位

如何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是HR的一门必修课,其中《劳动合同法》HR必须是熟知的,现在很多企业在用工时对于试用期的认识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在试用期期间就埋下了不少的隐患,这些HR一定要知道,那么接下来和大家聊聊试用期。

一、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员工的工资给多少?

什么是试用期呢?试用期是指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内,经过平等的协商,双方相互考核、选择的期限。员工表现是不是合格,企业是不是符合自己的要求。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呢?《劳动合同法》为试用期员工带来了保障,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规定时间应该是多少?

试用期具体要用多少时间,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现在很多公司对于试用工的表现来决定试用期的时间,表现好的可以一般都减少了试用期时间,表现不好的会持续,但是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①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④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员工可以被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有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满意度调查8大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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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目的、用途,保证真实

做满意度调查的时候,一定要向员工传递出是调查的目的及意义所在,是为了更好的改变公司现状,千万不要让员工觉得是在测试员工的忠诚度,是否对公司不满,一旦有这种想法的话,满意度调查估计都会往好的地方写吧,这样对于员工还是企业来说都是不利的。

2)高管必须参加表示重视

满意度调查需要高管参加,要是没有领导坐镇的话,大家都以为这是个过场,有什么问题即使反应了又怎么样,平时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有领导参加就不一样了,大家会认为反映的一些问题领导会看,会重视起来,做出调整的事情几率很大,只有高管层的有力支持才能保证员工满意度调查的顺利实施。

3)采用匿名的方式

这个不能用实名制,毕竟即使领导确实为员工找想,当看到这么多不满意时心理总会不舒服吧,而且一旦某一个员工因为“意见”多,受到老板特殊关注那就不好了。就算是领导胸襟宽广,员工也不敢“胆大妄为”啊,实名去表达对公司的不满意,相信基本都不会这么去做吧,所以还是匿名吧,员工也敢一吐为快。

4)分析时需排除干扰数据

影响员工满意度因素有很多,有一些肯定是无法满足的情况,比如企业的资源有限,不可能将影响员工满意度的因素一下子解决,所以要分一个权重,排除掉这些暂时不可能的因素,抓住重点的问题去解决。

5)结果需及时和员工沟通

结果反馈一定要通知给员工,人力资源要确保把结果反馈传递到员工受众,这样员工才能感觉花时间在写调查上是有价值的,公司也确实是为员工着想的。而且用诚实和公开的态度揭示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于高质量的调查有很大的用处。

6)利用调查结果指导行动计划

指导行动计划就是强有力的改进措施,调查之后,公司应该根据调查结果采取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并定期进行跟踪和效果检查,必要时及时调整。一些满意度调查没起到作用的关键问题往往在于企业只关注调查的本身,而没有拿出实实在在的解决方案,这样的“形式主义”,结果会适得其反。

7)持续做,非一劳永逸

并不是做一次满意度调查解决几个问题就完事了,这个要定期的去做,持续做。因为每个公司都是阶段性的发展,而且新员工进入,老员工流失都会产生新的问题,满意度调查的目的就是解决员工的问题,仅仅做一次就不做了,等老员工走完了,留下的都是不满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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