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感染新冠后哪些情况需立即就医?广东省卫健委发布权威问答_孕妇_感染_接种

12月29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新冠病毒感染孕产妇个人健康管理38问》。据介绍,该问答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广东省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编写,对新冠病毒感染孕产妇群体进行疾病预防、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合理用药、母乳喂养等多个方面的科普。

记者摘录了大众比较关心的几个重点问答。若希望了解全部38个问题,可点击文末链接阅读。

问:孕期是否更容易感染新冠病毒,症状会更严重吗?

答:从目前的资料来看,孕产妇感染新冠病毒的感染率和普通人群接近,其出现的症状与普通人群相似,主要是上呼吸道感染,如发烧、咽干、咳嗽、鼻塞、流涕、浑身酸痛等,一般3—4天好转,病程持续7—10天。发生重症的很少,所以各位孕妈不用过分担心。

问:孕妇能否接种新冠疫苗?

答:目前,我国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将孕妇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的禁忌人群,因此,孕期暂不能接种新冠疫苗,建议分娩后尽快完成接种。

理论上,孕期接种新冠疫苗对孕妇和胎儿发育不会产生额外的不良影响,孕期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风险会增加,世界卫生组织和部分国家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国外对已接种新冠疫苗的孕妇开展的监测未发现对孕妇和胎儿发育有不良影响。如果接种新冠疫苗后发现妊娠者,无需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问:孕妇感染新冠病毒后居家,与原定的产检日期冲突,如何进行调整?

答:孕早、中期如确定宫内孕,无阴道出血、腹痛等异常情况,也无特定检查(如系统超声排畸、唐氏筛查等),可与产科医师协商适当延后产检时间。对于有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及28周以上妊娠晚期孕妇、妊娠过程中出现突发异常状况的孕妇,应及时产检。

问:孕妇感染新冠病毒有哪些症状?如何处理?

答:孕妇感染新冠病毒绝大部分是轻症或无症状,出现症状和普通人群也相似,比如发烧、咽干、咳嗽、咳痰、流鼻涕、浑身酸痛等,一般5-7天即可好转。

如果孕妇感染新冠病毒后出现严重的症状可能会影响胎儿,需重点关注以下三种情况:

(1)发热:孕早期持续发热可能导致胚胎或胎儿的发育异常,孕中期及晚期持续发热可能导致胎儿缺氧,因此要重视,及时使用退热药物,首选单一成分的对乙酰氨基酚,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孕期尽量避免使用布洛芬、吲哚美辛、萘普生等退热药物。

(2)咳嗽:频繁剧烈的咳嗽会影响休息和睡眠,还会增加腹腔压力,严重时可能诱发子宫收缩,造成流产、未足月胎膜早破以及早产。频繁剧烈的咳嗽应该适当给予对症治疗。咳嗽时有痰液可使用祛痰药。孕期比较安全的祛痰药有乙酰半胱氨酸,妊娠前三个月慎用氨溴索和溴己新。如果没有痰液,仅仅是干咳,在妊娠三个月后可使用右美沙芬,避免使用可待因、那可丁等。

(3)心率增快伴呼吸困难:感染新冠后出现心率增快持续存在,伴有心悸、呼吸困难、缺氧等表现,需要重视,这种情况可能导致母胎并发症,建议及时就诊,并需住院和持续心电监护、吸氧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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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冠病毒感染孕妇出现哪些症状时,需要马上就医?

答:(1)产科因素:

突然胎动异常(胎动增多或减少)、头痛、血压升高、腹痛等。

反复阴道少量流血,或出血增多。

孕晚期有见红、破水、不规律腹痛等生产迹象。

(2)非产科因素:

发热产妇服用退烧药3天治疗无效。

有呼吸困难、喘息、口唇发紫、胸痛、严重的恶心呕吐,腹痛任一症状者。

出现头痛、耳痛、鼻窦疼痛、严重的喉咙疼痛且对症处理后未缓解。

鼻塞、流涕、咳嗽超过一周没有缓解。

问:哪些症状提示新冠病毒感染孕产妇可能为重症?

答:当孕妇自测血氧饱和度低于95%,或出现呼吸频率明显加快、呼吸困难、持续胸闷、心悸等症状时,提示重症可能,应立刻就诊。

问:孕早期感染新冠病毒要不要终止妊娠?

答: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早孕患者,不建议盲目地采取一刀切的“终止妊娠”方案。但有研究报道,新冠病毒感染孕妇自身孕期感染、血栓等风险增加,因此孕期可加强产科检查。早孕患者,若出现出血、腹痛等情况,需及时就医,尤其是对于未行B超检查,未明确孕囊位置的患者,需警惕宫外孕的发生。

问:孕妇感染新冠病毒,会影响新生儿健康吗?

答:目前尚无明确证据表明新型冠状病毒能够穿过胎盘并感染胎儿。根据专家共识,新冠病毒感染的孕产妇新生儿结局通常良好。

如果孕妇感染新冠病毒,持续高烧不退,引起肺炎、缺氧的表现,出现胎儿心率持续增快,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一定的影响。若出现突然的胎动增多或者减少需要及时就诊。

问:孕妇感染新冠可以做X片和CT检查吗?

答:胸部X片和CT检查对诊断疾病的严重程度和后续治疗有重要的价值。在暴露辐射剂量<50 mGy时,目前还没有造成胎儿畸形、生长受限或流产的报道。根据现有资料,孕妇接受单次胸部X线检查,胎儿受到的照射剂量为0.0005-0.01mGy,而接受胸部CT或CT肺动脉造影(0.1-10 mGy)时,胎儿受到的照射剂量为0.01-0.66 mGy。从疾病的诊治角度,必要时还是需要进行影像学的检查。

问:新冠病毒感染的产妇可以母乳喂养吗?

答: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皮肤接触和母乳喂养的诸多好处大大超过与新冠病毒相关的可能传播和患病风险。母亲感染新冠病毒,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母乳喂养前要做好手卫生,用肥皂和清水洗净双手或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手消液消毒双手,做好呼吸道隔离措施,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级别的口罩。如产妇出现发烧和剧烈咳嗽时等症状,建议暂停哺乳,并保持泌乳通畅;可以将母乳吸出来,使用奶瓶喂养。

【全文链接】>>>新冠病毒感染孕产妇个人健康管理38问

【记者】朱晓枫

【通讯员】粤卫信

编辑:邓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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