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败诉判决的那一刻,我的心情有点沉重,但并不忐忑,我知道组织上一定会公平对待。”收到容错告知书的那一刻,江苏省海安市副科职干部包某某感慨万千,因包某某主观上是出于公心、担当尽责,海安市纪委监委对该同志进行容错,免予党纪处分。
早在2018年,海安市即出台《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明确提出看问题性质、看工作依据、看主观动机、看决策过程、看履职取向、看纠错表现、看群众态度、看综合效果“八看”原则,细化7个容错基本条件和8种可以容错的情形,客观辩证分析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的失误和偏差,帮助干部消除“怕出错”、摒弃“不敢为”的心态。2022年,该市又对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实施“启动程序—调查核实—共同商议—审核把关—沟通反馈—整理归档”“六步工作法”,明晰4种不予容错“硬杠杠”,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精准认定容错情形。
与此同时,海安市建立健全“聚焦关键人、聚焦关键处、聚焦关键事;组织联防、部门联动、结果联判”“三聚焦三联动”领导干部日常监督体系,将报备事项列入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全程跟踪问效,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帮助,构建形成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认定的容错闭环。
2023年2月初,海安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工商学院项目建设现场,120亩用地已归整到位,主体建筑施工如火如荼。相关负责同志坦言,项目落地前期,涉及某苗木基地搬迁,经办同志认为存在风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进度停滞不前。
针对上述类似情况,海安市委及时为“敢为”干部站台补位,将“事后容错”向“事前保护”前移,探索建立改革创新风险报备制度,基层单位在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应对突发事件等需要打破常规或惯例、有较大突破探索的工作时,均可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核通过的备案事项,可以作为容错免责的重要参考和核查依据,给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的干部吃下“定心丸”。
“报备绝不是借机纪律松绑。我们聚焦事前防错,对干部在推进改革中的先行先试行为进行风险分析和跟踪评估,同时对虚假报备、借报备为由推脱责任等违纪违法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海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春红表示。
为避免“重容错、轻纠错”“一容了之”现象,该市在明晰和规范容错界限、实施程序、应对措施及处置结果的同时,还完整提出了发送通知、谈话教育、督促整改以及完善制度等 4个纠错步骤,在做出容错决定后立即启动相应的纠错程序,市镇两级累计整改纠正容错干部“小微问题”187条。
“鉴于你出于公心,未从中谋取私利,且为2019中国·海安青墩文化艺术节顺利召开作出了积极贡献,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你进行容错免责。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2022年9月,海安市正科职干部于某某收到了组织下发的容错告知书。3个月后,于某某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呈报审议。
据悉,自2020年以来,该市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同时,始终注重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定期征集、编印《“容错纠错”典型案例汇编》先后为44名干部进行容错纠错,以案释规、以案晰理,引导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为担当者撑腰,让敢为者愿为,扎实推动容错纠错机制在基层落地生根。
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
发布:中国经贸融媒体中心
审核:《廉政法治》编辑部
责编:无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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