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建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因出具虚假报告案被处罚
2月20日,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温(永嘉)建罚决字﹝2023﹞0000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浙江)官网载明:温州市建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因出具虚假报告案,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被处罚3万元。
温州市建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17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黄田街道外窑村(永嘉县三菱电镀材料有限公司内),法定代表人为金祥。(记者高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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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2 13:46:23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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