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8月19日,公司与潞宝兴海、潞宝集团及重庆兴海签署了《补充协议》,根据约定,潞宝集团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第二期业绩补偿款7,727.222万元,重庆兴海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第二期业绩补偿款5,151.482万元,合计支付12,878.704万元。202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潞宝集团支付的第二期业绩补偿款1,000万元,暂未收到重庆兴海第二期还款,本次合计支付金额占第二期应还款总额的7.76%,未达到约定的第二期支付金额。
●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强烈要求潞宝集团及重庆兴海尽快完成第二期业绩补偿剩余款项的支付。如于2023年3月底之前未能完成还款,公司届时将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一、业绩补偿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百利科技”或“甲方”)于2018年11月23日,与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宝兴海”或 “乙方”)、潞宝兴海股东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宝集团”或“丙方”)及重庆兴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兴海”或“丁方”)签署了《债转股协议》,公司以对潞宝兴海47,000万元的债权转为对潞宝兴海的股权投资,通过债转股方式取得潞宝兴海15.00%股权。由于潞宝兴海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债转股协议》承诺的累计净利润的70%,触发了业绩补偿义务,其中潞宝集团应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15,454.445万元,重庆兴海应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10,302.96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披露的《百利科技关于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二、签订补充协议及还款情况
为尽快妥善解决业绩补偿事项,经过各方反复沟通协商,2022年8月19日,公司与潞宝兴海、潞宝集团及重庆兴海签署了《公司与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债权转股权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于2023年年底前分期完成上述补偿款本金25,757.408万元的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2022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潞宝集团支付的第一期业绩补偿款600万元,收到重庆兴海支付的第一期业绩补偿款400万元,合计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百利科技关于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的进展公告》(2022-048)。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潞宝集团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第二期业绩补偿款7,727.222万元,重庆兴海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第二期业绩补偿款5,151.482万元,合计支付12,878.704万元。202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潞宝集团支付的第二期业绩补偿款1,000万元,暂未收到重庆兴海第二期还款,本次合计支付金额占第二期应还款总额的7.76%,未达到约定的第二期支付金额。根据业绩承诺方反馈的情况,自2022年9月以来,受下游需求等因素影响,潞宝集团焦化产品价格倒挂,导致10月份停产。潞宝集团停产后,因缺少氢气、蒸汽等原材料供应,潞宝兴海后期也被迫停产。以上情况导致业绩承诺方资金紧张,目前正在采取措施筹措还款资金。
为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考虑到业绩承诺方生产经营陷于停滞的实际困难,公司强烈要求潞宝集团及重庆兴海于2023年3月底前尽快完成第二期业绩补偿剩余款项的支付。如此限期内仍未能完成还款,公司届时将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督促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并将根据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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