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窗救人被要求赔玻璃?拉直“救不救”“扶不扶”的问号!_老人_救生圈_救助

文丨崔桂忠

近日,一则男子砸窗取救生圈救人被要求赔玻璃的事件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

据报道,湖北武汉,一位老人陪着孙女在江边玩沙子时意外落水,大喊救命。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名在岗亭旁欣赏风景的呙先生急中生智的砸开了岗亭的玻璃,取出救生圈后就往落水老人那边跑。这时,保安见状却拦住男子不放,无论男子如何解释,保安坚持要求男子先赔钱,说这是公司规定。

最终,老人被救上了岸,可由于落江时间太长,老人没能救回来。呙先生痛苦地说:“如果救生圈在外面,一开始我就拿下去就能直接把人给救了。”

这件事的发生既让人悲痛,又让人无比气愤。为了不让自己担责,竟然会有人视人命如草芥。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是这种善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

不知何时起越来越多善良的人们,对自己善良的心产生了怀疑。老人不敢扶、歹徒不敢追、伤员不敢救,原本好端端一颗善心,却因为担心自己的善举,会为自己带来麻烦而不敢为。

社会上网络上流传着众多“扶与不扶”段子:“前面有个老人摔倒了,去扶吗?”答:“不,我家里没矿。”“大爷,你摔倒了我扶你起来。”答:“小伙子,你月工资3000 ,扶不起我的”。

对心脏骤停的老人实施心肺复苏,致老人肋骨骨折,施救者被老人子女告上法庭;路人扶起摔倒的老人,却被误会为撞人者,赔了3000元医药费……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成为困扰民众的思想顾虑,“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形偶有发生,公众良知不断受到拷问和挑战,引发了人们对社会道德滑坡的担心和忧虑,折射出整个社会伤不起的道德之痛。

面对扶不起的老人,小品《扶不扶》结尾一句:“这人倒了咱不扶,这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曾引发国人深思。

回到事件本身,保安守卫救生圈和索赔呙先生的做法,除了荒唐,就剩讽刺。呙先生的行为是救人于危难,是弘扬社会正能量的义举,是典型的见义勇为,在道义上完全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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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窗救人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之为“紧急救助行为”。《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砸窗救人的行为,如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则救助人无需对受助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老百姓遇到突发灾害时,希望得到及时救助;遇到不法侵害时,渴望有人主持正义;遇到极端案事件时,祈盼“人人喊打”,挺身制止。解决好这些问题,势在必行、时不我待。否则,就会助长“见义不为”“见危不救”的不良现象,纵容社会歪风邪气。这一切都警示我们:社会需要正能量!务必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让见义勇为成为新时代社会风尚!

☆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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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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