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顶格处罚!_烟台_大气污染_山东省

当前

烟台已进入森林防火期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绝大部分居民能够

主动做到不野外用火

但仍有部分居民心存侥幸

福山区

2023年2月5日下午,水道观村1名村民、香夼村1名村民违反森林防火规定, 上坟祭祀时点香,被防火值班人员当场抓获。鉴于2名当事人主动承认错误、有悔改心理,且没有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依据《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对2人进行了 罚款处理。2人深刻认识到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表示今后要转变祭祀方式,严格执行政府规定。

龙口市

2023年2月17日,北马镇一村民 野外违规用火,被北马镇政府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并及时扑灭。执法部门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予以 顶格处罚。

2022年12月4日,台上李家村村民 随意丢弃烟头引燃苞米杆,被北马镇政府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并及时扑灭。执法部门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予以 顶格处罚。

2022年4月13日,和源村村民 燃烧秸杆杂草,被北马镇政府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并及时扑灭。执法部门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予以 顶格处罚。

2022年3月21日,埠上李家村村民在自家口粮地处 用打火机点燃地表及地堰上杂草,被北马镇政府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并及时扑灭。执法部门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予以 顶格处罚。

2022年3月8日,台上殷家村村民于口粮地处 用打火机点燃南瓜秸秆,清理地表附着物,被北马镇政府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并及时扑灭。执法部门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予以 顶格处罚。

2022年3月7日,古现村村民在古现村口粮地内 焚烧秸杆杂草,被北马镇政府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并及时扑灭。执法部门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予以 顶格处罚。

来源:烟台应急管理 、今日龙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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