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_公司_募集_资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800,0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696,013.77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69%,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24,960,01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49,760,061 股。如在本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所在行业属于“纺织业”(C1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在行业属于“棉印染精加工”(C1713);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二十、纺织:6、建立智能化纺纱工厂,采用智能化、连续化纺纱成套装备(清梳联、粗细联、细络联及数控单机及喷气涡流纺、高速转杯纺等短流程先进纺纱设备),生产高品质纱线”项目。

2022年底受疫情防控优化政策消息的提振,大宗商品价格企稳,棉花价格稳中有涨,纱、布市场购销氛围回暖,年底备货补库增多,企业对市场复苏的预期增强。市场信心得到提振,消费预期逐渐好转,内需市场有望加快恢复。

(一)报告期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色纱生产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色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以色纱为主,即将胚纱经过染整加工后,络成适合袜机、圆纬机、横机、梭织机等纺织机械使用的筒形纱线,广泛应用于袜业、圆机、梭机、家纺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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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1)采购业务流程

公司采购总体遵循“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原则,由采购部门结合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现有库存数量以及采购周期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对于市场紧俏或者预期采购成本会上涨的原材料,公司会择机适当增加库存备货;原材料价格下行时,在保证生产供应的前提下,压缩库存双重灵活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部门综合比较各家供应商的产品品质、交货时间、价格等因素后遴选合适的供应商并发出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约定了采购产品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等。货物送至公司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入库。针对主要原材料胚纱,公司充分发挥全球采购优势,主要通过国内外的大型供应商批量化采购,形成了原材料的质量和价格优势。

公司生产用水以长江水为主,城市市政供水为辅。公司经批准在长江取水,经净化、软化处理后供生产使用。公司生产所用蒸汽主要通过自建的2台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供应;子公司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及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投产后,供热将采购园区内央企发电厂的集中供热。生产用电通过国家电网供应,供应充足。

(2)供应商管理体系

公司原材料的采购对象通常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取,合格供应商系公司通过相关流程严格筛选确定,通常由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需求,初步筛选出商业信誉基本满足要求且价格具备竞争力的候选供应商,安排其提供相关物料样品,待样品测试后再由公司采购部门、质检部门、研发部门及生产部门相关人员从生产能力、产品品质、交货周期、价格、结算条件等多个方面对候选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度公司会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表现对供应商进行动态考核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

2、 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仓储式生产和订单式生产两种,目前原有的袜业客户基本以仓储式生产为主,订单式生产为辅模式;但新品市场目前主要为来料加工和来样定制,公司自2022年已经着手研发新品类色卡,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外协生产的情形。

(1)仓储式生产

仓储式生产主要依托于富春标准色卡进行,色卡包含公司已生产或研发试制成功的各类色纱品种。每种色纱的染料配方、助剂使用、生产工艺等均经实践验证后标准化。公司即可按照标准工艺流程对色卡中各类色纱先行进行生产备货,客户从色卡中挑选所需色纱后向公司下单。

公司仓储式生产主要采用“合理库存+订单驱动”的原则,由生产部门根据各种色纱的历史销售数据、市场未来需求预测等信息制定各类色纱合理库存和生产计划,并结合实际订单情况及时调整,保证公司的产量、销量、库存处于动态平衡状况。仓储式生产模式可以实现色纱的标准化、大批量生产,能够充分利用生产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并大大缩短交货周期。

(2)订单式生产

订单式生产主要为来料加工和来样定制,即公司接受客户订单后,按订单要求组织生产。订单式生产主要系为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定制需求,由销售部门与客户对接好具体需求,研发部门协同生产部门进行工艺研发,并打样试制交与客户确认,客户确认后再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3、 销售模式

公司在色纱市场上以“天外天”品牌直接面向客户进行销售,并为客户配备了专门的销售人员进行长期跟踪维护,既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降低客户采购成本,又能直接贴近客户需求,迅速了解市场动态,及时收集、传递、跟踪、反馈产品使用信息。

公司一般与客户先行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条款,确定合作意向。客户在具有实际采购需求时参照公司发布的价格单、向公司销售部门询价后发出订单,并在订单中约定具体产品规格、数量、价格、货期等信息。公司销售部门收到订单后进行确认,将有效订单录入销售管理系统。

目前,大部分客户通过富春标准色卡选色下单并支付预付款,公司在收到货款后组织排单,在库存充裕的情况下一般短期内发货,尽可能满足客户及时、便捷的采购需求。公司客户主要为生产型客户,即下游纺织品生产加工企业,其采购色纱主要供自身生产使用。此外,公司还存在少量贸易型客户,该类客户不从事生产加工活动,通常在用纱企业集聚地开设色纱销售门店,从公司采购色纱后直接对外销售。贸易型客户主要系为满足当地小微纺织品加工企业用纱需求,该类加工企业通常规模小、生产订单变化快、色纱品类需求较多,备货意愿不高,一般采取即需即采、即采即用的采购模式,具有采购批次多,单次数量小、时效要求高的特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759.01万元,同比增长1.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289.94万元,同比减少30.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06.19万元,同比减少47.3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10,025.24万元,同比增长46.7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72,444.76万元,同比增长15.17%;基本每股收益为1.31元/股,同比下降了37.0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16%,同比减少了9.23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12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公司充分考虑了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日常经营匹配的流动资金需求及未来产能布局资金储备需求等因素,公司目前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公司(仅指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03,857,030.64 元。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800,0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696,013.77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69%,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24,960,01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49,760,061股。

如在本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2,899,421.43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3,696,013.7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69%,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所在行业属于“纺织业”(C1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在行业属于“棉印染精加工”(C1713);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二十、纺织:6、建立智能化纺纱工厂,采用智能化、连续化纺纱成套装备(清梳联、粗细联、细络联及数控单机及喷气涡流纺、高速转杯纺等短流程先进纺纱设备),生产高品质纱线”项目。

2022年底受疫情防控优化政策消息的提振,大宗商品价格企稳,棉花价格稳中有涨,纱、布市场购销氛围回暖,年底备货补库增多,企业对市场复苏的预期增强。市场信心得到提振,消费预期逐渐好转,内需市场有望加快恢复。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色纱生产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色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以色纱为主,即将胚纱经过染整加工后,络成适合袜机、圆纬机、横机、梭织机等纺织机械使用的筒形纱线,广泛应用于袜业、圆机、梭机、家纺等领域。公司坚持以科技、绿色、专业、时尚为宗旨,以市场潮流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围绕自主品牌“天外天”,依托自主开发、涵盖六百余种色彩的富春标准色卡,通过“仓储式生产为主,订单式生产为辅”的经营模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色纱系列产品。公司通过全球采购优质原材料,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环保设备设施和信息管理系统,自主研发染整新技术和新工艺,不断创新产品品质和提升服务能力,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和肯定。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公司最近三年的盈利水平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情况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成长期,基于旺盛的下游业务需求及提升供应链灵活性的考虑,公司2023年将持续加强产能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为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的新项目建设、新技术研发、新市场开拓、日常生产经营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鉴于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推动公司各项战略规划落地,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提出此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积极推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持续提升以“色卡、环保、区位、要素资源、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竞争优势,积极开拓新客户、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完善产能布局等多举措,将努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目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六)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合理性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资产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和资产规模大幅增加,资本公积金充裕,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以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同时由于公司的股本集中度高,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以增加流通股数量,除权后可以降低每股价格,吸引更多投资者关注公司,共同分享公司高速成长带来的收益。

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授权事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就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结算等手续。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和中小股东利益,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益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意见和股东期许等内外部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严格履行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3月13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莲,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富春染织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国盾量子(688027) 、楚江新材(002171) 、安纳达(002136) 、瑞鹄模具(002997) 、恒泰股份(834692) 、百甲科技(835857) 、诚拓股份(872670) 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陆西,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2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1年开始为富春染织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淮汽车、科威尔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左澄,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飞,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荣亿精密、维宏股份、八方股份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莲、签字注册会计师陆西与左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飞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预计2022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80万元左右,与上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合规,满足独立性要求。从审计工作持续性、完整性以及对公司业务熟悉程度考虑,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包括安徽中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电子”)、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纺织”)、诸暨富春染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富春”)、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富春”)、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色纺”)。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280,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3月13日,公司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82,8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0万元,具体如下:

1、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具体担保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2、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2、上述担保预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担保协议事宜。

4、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中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诸暨富春染织科技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4、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5、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3月13日(不含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累计为82,8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01%。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累计为82,8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01%。

截止2023年3月13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有利于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88,165.0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7.01%,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审议程序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通过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和收益水平,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截至本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16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20万股,发行价格为19.9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4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639.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604.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1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7.1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12.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15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2)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七)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有利于实现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88,165.0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9.70%,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九、备查文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17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9.9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4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639.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604.8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5月25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625.88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625.88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3,373.4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999.3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889.1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587.92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等93.20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1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面值57,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87.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12.8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9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5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2年6月29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479.4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479.40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9,581.6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061.02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528.2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3,780.06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

2021年5月,本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扬子桥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5288966600000508)、在浦发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0040078801400000553)、在建设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023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 6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纺织)会同国元证券分别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扬子桥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4050167880800001375)、在扬子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10234814466600000046)、在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2300836730)、在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1040160001156703)、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40100100242033)。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3,999.3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3,061.0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625.88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83.96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1,009.84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1925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7月,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79.40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230Z2189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7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或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41Z0033号)。

报告认为:富春染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富春染织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春染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公司代码:605189 公司简称:富春染织

(下转B066版)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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