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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73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2、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通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汇总与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财务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与批准。
3、置换申请得到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其他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春染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富春染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2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富春”)。
●增资金额:拟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的经营发展需要,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对富春染织增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富春的注册资本由5,000 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对象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二)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长期将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后方可实施。本次增资后,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3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推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国内合格的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债券、基金、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出口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保理、应收租费等金融资产 。
资产池下的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机构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将根据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资质情况、资产池(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发生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并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 ,均归入本次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范畴之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均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并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资产池(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资产池(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票据池)的承兑汇票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等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资产池(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
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资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资金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可以将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票据管理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6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订、修订的原因
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新修订规则,以及强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监管,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制订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相应地修订。
二、本次具体制订、修订制度
具体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8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7、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7、9、10、11、12、13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二)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三)登记时间:2023年4月4号09:00-11:30;13:00-17:00。
(四)登记地址: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jincheng1975@126.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3年4月4日17: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金成
联系电话:0553-5710228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3号
邮编:24100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14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包括安徽中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电子”)、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纺织”)、诸暨富春染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富春”)、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富春”)、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色纺”)。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280,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3月13日,公司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82,8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0万元,具体如下:
1、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具体担保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2、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2、上述担保预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担保协议事宜。
4、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中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诸暨富春染织科技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4、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5、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3月13日(不含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累计为82,8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01%。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累计为82,8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01%。
截止2023年3月13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16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20万股,发行价格为19.9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4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639.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604.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1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7.1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12.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15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2)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七)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有利于实现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88,165.0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9.70%,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九、备查文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18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预计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
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机构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上述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办理授信额度使用事宜等。此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19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5.03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确定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1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种类: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含境内外期货、场内或场外期权和外汇衍生品及其他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期权)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棉花、棉纱及外汇品种。公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合法运营,并且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期货、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资金额度: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50,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其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利率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部分棉花原材料和产成品色纱,需要通过境内外采购及销售,为规避境内外采购销售过程中,棉花价格波动及利率汇率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充分利用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境内外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利率汇率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套期保值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型
(1)期货期权品种: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为境内外期货、场内或场外期权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期权)品种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棉花和棉纱。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50,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其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相关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境内外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利率汇率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原料和产品价格、汇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期货交易和外汇套保的损失。
2、资金风险:当公司没有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下转B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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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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