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
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贴上一块假“面孔”
就以为能瞒天过海、逃避执法?
蜀黍的“火眼金睛”
第一个不答应
近日
佛山公安交警部门
在工作中发现
一辆银白色小车涉嫌使用假牌
交警立即对线索进行
追踪调查并开展查缉工作
成功在南海区建设大道路段
查获嫌疑车辆
展开全文
经核查,该车辆
有多宗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
车主罗某为逃避交警执法
便耍起了“小聪明”
买来一块伪造号牌贴在原号牌上
最终
交警依法对车辆予以扣留
并对罗某处以
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
以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法 律 链 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号牌是识别车辆
和车主身份的重要载体
更是合法上路的前提
任何故意遮挡、污损、
伪造号牌的行为
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
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交警大队交警在巡逻期间
发现前方一辆小汽车的后车牌
竟挂着一个白色塑料袋
有故意遮挡车牌的嫌疑
见状,交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拦停。经检查,该小车的前、后车牌都挂上了塑料袋,车牌被遮挡得严严实实。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人神色紧张,说话吞吞吐吐,最终承认了故意遮挡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当天驾驶人刘某驾车去市场购物,为图方便,便直接将车停在路边。因担心违停被抓拍,他用两个塑料袋把前后车牌都遮挡了起来。回家时,刘某忘记将塑料袋解下来,结果在路上被交警发现并查获。
交警随即对刘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法
律
链
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第九十五条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警 方 提 醒
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强
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维护道路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素材来源 | 交警支队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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