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咨询管理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_本公司_议案_审议

(上接B77版)

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情况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情况

2002年,力合环保与珠海市政府签署了珠海市吉大、南区污水处理项目《特许权协议》,与珠海市政府指定的具体执行机构排水公司签订了投资建设、运营、移交(BOT)珠海市吉大、南区污水处理项目的《污水处理合同》;2012年,力合环保与排水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对《污水处理合同》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2、交易双方权利与义务

力合环保拥有珠海市吉大水质净化厂一期和二期自2005年3月16日起、南区水质净化厂自2007年6月1日起30年特许经营权,承担以下责任:污水处理容量责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责任;污泥处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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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公司承担以下责任:免费供应污水;建设、运行和维护污水管网;支付污水处理费;保证最低污水供应量。

3、定价政策和依据

自2013年1月1日起,力合环保吉大水质净化厂一期、二期和南区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费以2012年污水处理费基准1.10元/m3作为调价的基础价,以每年3.3%的固定涨幅进行调价,适用期为十年(2013年至2022年)。即从2013年起,污水处理费价格(当年)=污水处理费价格(上一年)×(1+0.033)。鉴于上述调价公式已届满,力合环保现正就2023年起的特许经营期污水处理费调价公式积极与排水公司进行磋商。自2023年起的特许经营期的污水处理费调价公式原则上适用上述调价公式。

四、合同执行情况

排水公司作为珠海市政府指定的上述项目具体执行机构,代珠海市政府履行污水处理费支付程序。

自力合环保各水质净化厂投入运营以来,排水公司每月定期到各厂记录当月污水处理量,审核珠海城市排水监测机构提供的月度水质监测报告,无异议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珠海市财政局申请支付力合环保污水处理费。珠海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相应污水处理费划拨至珠海污水处理费专用托管账户,排水公司负责将污水处理费从专用托管账户转入力合环保账户。合同签署以来,履行基本正常。

近三年力合环保与排水公司之间的污水处理业务情况如下: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力合环保就上述污水处理项目,正常履行合同,开展业务,将增加公司环保产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预计2023年、2024年、2025年度力合环保与排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1月1日至今,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排水公司及关联方已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黄燕飞、王怀兵、窦欢、安寿辉事前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服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认真阅读和审议议案,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对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业务,系2002年通过公开竞标取得珠海市吉大水质净化厂一期、二期及南区水质净化厂的30年特许经营权而来。上述业务预计未来三年可为公司带来每年不超过7,500万、三年合计不超过2.25亿元的收入。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审议主要对未来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做出预计,不涉及新增业务行为。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3-013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12月11日和12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咨询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签订《咨询管理协议》,由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为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投资项目管理服务。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为华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郭瑾女士兼任华发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华发科技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谢浩先生兼任华发科技董事,本公司董事李光宁先生兼任华发集团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邹超勇先生任华发集团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瑾、李光宁、谢浩、邹超勇回避表决。

2023年3月22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咨询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有关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鉴于上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交易的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三年行将期满,现将本关联交易按程序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该协议为无金额的合同,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华发科技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注册资本:1,691,978.971564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成立日期:1986年5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2.1254%,广东省财政厅持股7.8746%。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57,742,333.47万元,净资产为15,031,820.63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9,317,585.62万元,净利润为396,532.51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64,573,463.23万元,净资产为17,036,965.75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0,605,588.23万元,净利润为403,766.98万元。

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承担投前尽职调查、投后管理职责的已投、拟投股权投资项目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针对上述服务事项参考市场惯例,在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收取咨询管理服务费。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针对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拟参与的股权投资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参与尽职调查,并协助进行项目法律文件谈判等一系列相关工作;

2、控制投资过程,投资款支付前,逐项落实华发集团有权审批机构审批意见以及投资协议约定事项;

3、组建专门团队及时跟踪被投资项目,掌握被投资企业及其主要关联方(如需)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其他关系到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投资权益的重大事项,落实投资后续管理工作,包括业绩承诺、对赌协议、补偿及回购的实施等,并根据项目关注等级,按季或月出具投后管理报告;

4、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和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退出变现方案,报华发集团有权机构审批。

(二)服务方式

1.本公司在法律框架和内部管理要求内,为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配备专门的项目服务小组,对上述服务内容提供相关的信息及服务方案。

2.服务期限,自本公司开始为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服务起至全部投资项目或基金退出之日止。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咨询管理服务由两部分构成,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第一部分

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以直投或参与基金出资的项目,在项目或基金全部或部分退出后且其实现8%(年化单利)门槛收益的基础上,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按照超额收益部分的20%向本公司支付咨询管理费。

2、第二部分

对于2016年2月以后,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以直投或参与基金出资项目,每年按项目投资余额或基金实缴出资中尚未退出本金的2%向本公司支付咨询管理费,自2017年1月1日开始计算。

3、对于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以基金方式投资并由本公司或下属公司作为基金GP或管理人的项目,按照其基金协议约定,不受本协议约束。

4、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结算当年咨询管理费,由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本公司指定账户。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开展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拓宽利润增长来源,利用自身专业团队及渠道资源,发挥本公司专业化管理优势,打造咨询管理服务品牌。

近三年,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为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收取咨询管理费为:2020年2,755.39万元,2021年4,167.90万元,2022年4,866.78万元。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1月1日至今,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华发集团及关联方已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354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黄燕飞、王怀兵、窦欢、安寿辉事前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咨询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认真阅读和审议议案,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此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咨询管理协议》为无金额无期限合同,需每三年重新提交审议。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咨询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3-003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治理”及“重要事项”等部分(网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部分(网址:)。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3,262,457.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2,660,276.19元,提取盈余公积24,266,027.62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64,326,249.53元。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2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344,708,3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60元(含税),合计分配20,682,500.4元,未分配利润余额543,643,749.13元转入下一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网址:)。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网址:)。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资产报废及核销的议案》

本次报废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部分资产报废及核销的公告》(网址:)。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网址:)。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瑾、李光宁、邹超勇实施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网址:)。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网址:)。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网址:)。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瑾、李光宁、邹超勇实施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网址:)。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租赁经营生产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瑾、李光宁、邹超勇实施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下属子公司租赁经营生产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网址:)。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峻、邹超勇实施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网址:)。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咨询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瑾、李光宁、谢浩、邹超勇实施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签订〈咨询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网址:)。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网址:)。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3-01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特别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9、11,关联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10,关联股东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5、8、9、10、11,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中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17:00。

(三)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加庆

联系电话:0756-3612810 指定传真:0756-3612812

电子邮箱:liangjiaqing@huajinct.com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2”,投票简称为“华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或单位)出席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应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3-00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网址:)。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网址:)。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既兼顾了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网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网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资产报废及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部分资产报废及核销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资产的报废和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部分资产报废及核销的公告》(网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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