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协议方式受让控股股东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_公司_本次_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协议方式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股东一一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控股”)购买其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7-9幢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本次交易以交易标的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作为交易对价,交易对价金额为人民币4,620.19万元。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议方式受让杭氧控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杭氧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华为先生、郭一迅先生对本次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为4,620.19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32,369.49万元的0.63%,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田佰辰

4、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中山北路592号

6、成立时间:1995年9月21日

7、经营范围:控股公司服务;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经营,受托进行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自有资产租赁(除金融业务);设计、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工矿配件,包装机械,化工机械,纺织机械,污水处理设备;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范围按[1992]外经贸管体函字第1531号经营资格证书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杭氧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杭氧控股资产总额为434,262.56万元,负债总额为8,653.93万元,净资产为425,608.62万元;2022年1-12月(未经审计),杭氧控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9.59万元,净利润64,558.21万元。

10、经查询,杭氧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展开全文

本次交易标的为杭氧控股持有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7-9幢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其中7-9幢房屋建筑面积21,813.0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3,547.00平方米,权证编号为:浙(2019)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23632号。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2】第0590号),交易标的采用成本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4,620.19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2】第0590号),以202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4,620.19万元。参照前述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双方一致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4,620.19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转让标的情况

1.1转让标的: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7-9幢倒班宿舍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23632号,房屋建筑面积:21813.0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3547.00平方米。

1.2转让标的现状:乙方及其相关企业实际使用。

1.3转让标的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该转让资产存在抵押、或任何影响转让资产转让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二) 转让标的价款及支付

2.1转让价格:人民币 46,201,900.00 元。

2.2支付方式:乙方应自甲方发票开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全部转让对价。

(三)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3.1转让标的权证过户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

(2)如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无法办理的,甲方或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在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3.2 转让标的实物移交

(1)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转让对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标的现状向乙方移交转让标的实物,移交地为转让标的所在地,乙方签署完毕交付确认书即视为交付完毕。乙方受领时有异议的,应现场向负责交付的甲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四)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额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位于公司制造基地内,由公司向杭氧控股租赁作为公司倒班宿舍使用。本次交易是为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日后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按照标的评估价值确定,价格公允、合理,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以协议方式受让杭氧控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以协议方式受让杭氧控股部分资产主要是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按照评估价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讨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对降低后续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有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按照评估价值确定,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以协议方式受让杭氧控股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杭氧控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定价按照评估价值确定,交易价格确定过程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杭氧控股资产暨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3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杭氧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尚未发生其他同类关联交易。本年度公司与杭氧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发生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2】第0590号);

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及交易情况概述

根据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选址全球创新策源地一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核心区云城投资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旨在依托借助城西科创大走廊各种科技创新要素资源集聚优势打造公司工业气体及深低温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和新兴绿色产业孵化基地,加快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创新创业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杭州市余杭区投资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3),本次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杭州杭氧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能源管理公司”),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4亿元。为顺利推进上述项目建设,满足用地需求,杭氧能源管理公司将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本次拟竞拍的土地为余杭组团YH-18单元(高铁枢纽中心) YH18G-B1/B2-03地块、YH18G-G1/G3-25地块,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9,023平方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杭州杭氧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胡杰嘉

4、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1幢310室

6、成立时间:2022年09月22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货物进出口;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杭氧能源管理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杭氧能源管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投资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

2、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城西科创大走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能级研发中心、创新创业平台、绿色智能运营中心、展示中心、会议中心等。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4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为13.5亿元人民币。

3、投资进度:项目目前尚未开始实施建设。

4、项目建设期: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48个月,其中工程建设期限规划为36个月。

5、项目资金来源:杭氧能源管理公司自筹资金。

(二)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基本情况

杭氧能源管理公司以自筹资金参与竞拍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土地为余杭组团YH-18单元(高铁枢纽中心) YH18G-B1/B2-03地块、YH18G-G1/G3-25地块,出让面积19,023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9,789万元。

(三)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根据市杭州市政府《关于支持重大服务业发展用地的若干意见》(杭政办函【2021】12号)、《杭州市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行动计划》(杭政办函【2022】29号)等文件精神及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用地保障措施,结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既符合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又与城西科创大走廊构筑创新创业生态、全力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高质量融合发展战略规划和定位相契合,该项目建成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1、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是进一步完善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低温领域的技术创新高地的迫切要求。公司在低温领域深耕多年,随着技术持续突破,对该领域特别是深低温领域的研发力度及需求在不断提升。本项目开展有利于满足公司聚焦深低温领域,依托行业唯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打造集研发、试验、设计“三位一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业气体及深低温领域的技术创新高地,引领空分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建设世界领先的深低温领域的科创中心。

2、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有助于公司加快建设气体应用研发及创新平台,提升数字化运营管控水平。公司已成功实现从设备制造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的转型,随着气体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气体应用多样性需求日益增长,公司迫切需要建立气体应用研发及创新平台。本次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有助于公司加强对气体产品的基础性技术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快布局氢领域研究及应用,加快补齐电子气、特种气体品类,着力在并网布局、行业分布、服务模式、气体品种上取得新突破。与此同时,在“三层次试验平台”基础上,着力建设世界一流的数字化智能运营中心(DIOC),提升气体产业提升数字化运营管控能力。

3、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是公司落地人才战略、打造公司高质量发展人才队伍的必然要求。公司发展离不开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投资该项目,打造高能级的人才集聚平台、高效能的人才体制机制,建设高端人才的“蓄水池”,建设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的孵化基地;围绕氢能源、储能、“零碳负碳”等基于深低温和分离相关技术的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群,打造新兴绿色产业的孵化基地。同时,利用城西科创大走廊的创新创业生态和人才集聚效应,通过加强与院士、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研究合作,建立以快速、高效、灵活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为目标的技术创新创业机制,形成氢产业发展、能量综合利用、CCUS等创新创业团队群,打造新兴绿色产业的孵化基地。

公司选址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核心区云城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是公司发展与城西科创大走廊构筑创新创业生态、全力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高质量融合发展战略规划和定位相契合的战略选择,也是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1、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落地城西科创大走廊核心区云城,在方向引导、政策鼓励、体制保障上得到政府大力支持。在双碳政策、能耗指标控制等多种因素影响下,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产业发展成为必然。新能源利用、储能节能技术开发等,成为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的重要途径和办法,加快新兴绿色产能的孵化,成为每个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同时,打造绿色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2021年以来,省委、市委先后提出举全省、全市之力加快城西科创大走廊高质量融合发展,大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构筑创新创业生态,加快构建高质量的创新体系,从方向上引导、政策上鼓励、体制上保障。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从政府到企业等各方达成共识、形成合力、行稳致远。

2、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落地城西科创大走廊核心区云城,有利于加快公司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世界一流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是杭州的科学定位和奋斗目标。市委市政府正通过建设城西科创大走廊,聚焦比肩世界一流的人才高地示范先行区的目标,全面实施创新人才引育计划、尖端(领军)人才倍增计划;持续深化人才创新创业改革,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壮大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性企业集群;做优做强名校名院名所,推动企业实验室平台、技术创新中心、高端研发机构资源整合,在更大范围实现顶尖人才链、突破性创新链和前沿产业链深度融合。城西科创大走廊是一个高端科研机构、高端人才云集的新高地,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落地于此,有利于公司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同时也有利于加快与高端机构的研究合作。此外,在政府大力支持下,城西科创大走廊核心区云城将成为城市新中心,在医疗、教育、商业等配套设施上也有非常高端的定位,有利于公司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有利于公司人才队伍的长期稳定。

3、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落地城西科创大走廊核心区云城,有利于公司统筹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城西科创大走廊与公司位于杭州市临安区的制造基地距离较近,交通便利,两地可充分实现信息、技术、设备及人员等多方面的协同共享,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发挥良好的协同效应,既能有效促进产品研发、设计、试验及制造等环节的高度融合,提升研发成果转化效率,又能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提升管理运营效率。

四、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投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对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有着积极影响。公司通过投建绿色数智科创中心加大公司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建设,拓展气体业务,加快新兴绿色产业孵化,提升数智化水平,即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紧密契合,亦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持续的推动力。

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为子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该项目目前尚未正式开始投建,且建设尚需一定周期,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及应对

本次项目在未来投建和后续运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市场需求、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对此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政策变化调整,保持良好对接和沟通;做好市场调研,加强项目运营能力;做好资金筹划,合理统筹资金安排;进一步完善优化管理架构,确保项目顺利建设运营。本次参与竞拍建设用地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也将积极关注本次投资项目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技改扩建105000Nm^[3]/h空分供气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技改扩建105000Nm^[3]/h空分供气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3)。

为满足公司用户一一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南化工”)新增用气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杭氧”)通过对现有空分供气能力进行技改,投资建设并运营一套105000Nm^[3]/h空分装置来置换部分老旧空分产能同时满足鲁南化工新增用气需求。山东杭氧与鲁南化工就上述事项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合同期限为15年,本次项目建设时间预计为21个月,最终以项目实际供气时间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项目投资双方基本情况:

1、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

3)法定代表人:张岭

4)注册资本:504069.09万元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餐饮服务;住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公司、山东杭氧与鲁南化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2、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2) 住所:滕州市木石镇驻地

3) 法定代表人:王耀晖

4) 注册资本:31000万元人民币

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关联关系:山东杭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投资资金情况

本次项目总投资预计为61,800万元,由山东杭氧以自有资金及融资方式解决。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技改扩建投资项目中单套空分供气量是公司截至目前投资的单套空分设备的最大体量,展现了公司在空分领域的技术水平,对公司进一步扩大气体产业规模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鲁南化工作为公司的长期供气用户,一直以来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此次技改扩建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前述投资项目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用户主体项目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3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宝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议方式受让杭氧控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同意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7幢、8幢、9幢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的受让价格为4620.19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以协议方式受让控股股东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杭州市余杭区投资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杭州杭氧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余杭区投资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14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杭州杭氧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自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杭州杭氧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5年期委托贷款5亿元,利率为不高于同期LPR,以实际协议利率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技改扩建105000Nm3/h空分供气项目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技改扩建项目,投资建设一套105000Nm3/h空分装置以置换部分老旧空分产能并满足鲁南化工新增用气需求,项目总投资61800万元,由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融资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技改扩建105000Nm3/h空分供气项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3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毛绍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议方式受让杭氧控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同意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7幢、8幢、9幢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的受让价格为4620.19万元。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华为、郭一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以协议方式受让控股股东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杭州市余杭区投资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杭州杭氧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余杭区投资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14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杭州杭氧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自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杭州杭氧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5年期委托贷款5亿元,利率为不高于同期LPR,以实际协议利率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技改扩建105000Nm3/h空分供气项目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技改扩建项目,投资建设一套105000Nm3/h空分装置以置换部分老旧空分产能并满足鲁南化工新增用气需求,项目总投资61800万元,由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融资解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技改扩建105000Nm3/h空分供气项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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