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福州市建立社区矫正机构与公安机关常态化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机制_矫正_社区_对象

为进一步打击社区矫正对象私自外出、非法出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福州市社区矫正机构与公安机关常态化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机制》。

《机制》 一是明确了通过公安网络信息平台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信息化核查的内容、频次及结果运用,并将出入境证件情况也纳入信息化核查范围; 二是规范社区矫正机构履行的程序,获取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有关信息前需出具《社区矫正对象信息核查函》,并提供本辖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 三是明确福州市公安机关履行的程序,查询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有关信息后需填写《社区矫正对象查询结果汇总表》予以反馈; 四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有关部门间积极协同配合,加强指导监督,确保信息化核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机制》的出台,推动了社区矫正机构与公安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互通,有力提升了监管工作的震慑力及实效,进一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初审:陈续

审定:林航武

编辑:陈栎、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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