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涉企矫正人员管理办法_淇县_矫正_人员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王瑞俊)为有效解决托管监督、信息互通等跨区事项,提升社区矫正合作水平和检察监督质效,近日,淇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会签《关于涉企矫正人员来淇县社区矫正管理办法(试行)》,有效解决了涉企矫正人员来淇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难题,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优质的法治环境。

一是简化审批,开通涉企矫正人员来淇县矫正申请“快车道”。该院从事项告知、申请程序、审批时限及权益保障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涉企矫正人员来淇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适用条件、申请流程和申请材料清单,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发展。

二是精准管理,实现涉企矫正人员来淇县矫正管理“全覆盖”。该院要求获准委托管理的涉企矫正人员5天之内到淇县报到;委托管理期间发生脱管、下落不明等情况,由淇县社区矫正办负责查找,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委托地社区矫正办;委托管理期限结束前10日,淇县社区矫正办应将社区服刑人员接受委托管理期间的档案和综合鉴定材料寄送给委托地社区矫正办。

三是优化监督,确保涉企矫正人员来淇县矫正监督“不缺位”。该院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和检察机关沟通协作,利用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相互通报有关情况,会商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难题,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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