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因遇到情感纠葛,驾车来宜春找朋友倾诉,边聊边喝,借酒浇愁。凌晨,女子驾车返回,途经宜春市明月北路时,因醉得不轻闯了红灯,与一辆正常通行的小车相撞,被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宜阳大队交警逮个正着。
2月28日凌晨,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宜阳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到车辆自动报警,在秀江东路与明月北路交叉路口路段,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发现现场两车相撞,现场碎片一地,车辆损毁严重,两车安全气囊都已弹开,幸运的是双方均未受伤。
民警上前询问情况,据被撞车主周某说,他当时是在绿灯亮时经过红绿灯路口,突然被一辆宝马车碰撞,而且宝马车驾驶员可能喝了酒。民警立即上前询问发现宝马车主刘女士,发现她一身酒味,意识有些不清醒,无法正常交流。民警对刘女士进行吹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1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刘女士到医院抽血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225mg/100ml,已经严重超出了醉驾的标准。
据刘女士酒醒后交代,她是因为感情问题,导致心情不好,前一天晚上从分宜县来到宜春一位朋友家,在朋友家吃饭,聊天。其间,刘女士因心情不好喝了两杯白酒,直到凌晨时刘女士才离开朋友家。因为心情不好,刘女士又对宜春不太熟悉,她在街上漫无目的地开着车,酒意也渐渐上头了,到了事发路段,她不知怎么就撞车了。等她清醒些,看到交警到了现场,对她进行了吹气。
该起事故刘女士闯红灯、涉嫌危险驾驶,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对刘女士立案取保,本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