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璞心岛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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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都市报讯 兰春、全媒体记者范晶摄影报道:近日,市民黄先生向江南都市报反映称,位于南昌县象湖二路附近的璞心岛楼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发布广告,涉嫌违规。
1月5日,记者在黄先生提供的多张璞心岛对外宣传广告照片上看到,上面有“好房子自己会说话,成交从不靠硬拉”“低密规划,1.99低容积率,生态环境优渥”“朝阳水岸南,270°环岛洋墅”“96㎡—169㎡水岸洋墅”等宣传语。
黄先生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1月6日下午,记者带着疑问与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洪城大市场分局执法人员前往了璞心岛营销中心核实情况。进入营销中心,执法人员看到,有市民正站在沙盘前听置业顾问介绍楼盘相关情况,旁边的大屏幕正在播放楼盘位置图,宣传物料架上摆放有楼盘户型图。
当日,记者在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主办的南昌县房产信息网未查询到璞心岛预售许可证。此外,记者在璞心岛微信公众号注意到,其发布的一条广告信息上注明有“本资料仅为要约邀请,旨在提供相关信息”“本资料所发布内容为2022年12月12日前的信息,出卖人将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等内容。
据了解,《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明确,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广告。南昌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开发企业、销售代理机构和媒体均不得发布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商品房预售广告。
对此,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洪城大市场分局执法人员向江西壹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询问通知书,并要求进行整改。
1月11日,记者通过电话向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洪城大市场分局了解璞心岛涉嫌违规发布广告一事进展。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移交至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股,“详细情况可向他们了解”。
而记者向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股刘姓负责人了解情况时,得到的回复却是“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洪城大市场分局没有移交过来”。
2月14日,记者在南昌县房产信息网查询得知,璞心岛于2月初取得了预售许可证。随后,记者就此事向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副局长进行了反映。该副局长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称,璞心岛取得了预售许可证,不代表其涉嫌违规一事就不追究。“根据安排,此事将由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洪城大市场分局负责具体办理,目前已对璞心岛立案调查。”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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