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需!四川这些单位正在招聘 | 职场在线_体检_报名_人员

职工朋友们

又有一大波单位招人啦

快跟着工叔一起来看看

有没有你心仪的单位吧~

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

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系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公益二类省属事业单位,是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医院拥有编制床位500张, 27个医疗及辅助科室,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心脏内科、神经内科、胸外、脑外、骨科等46个诊疗专业。是解放军总医院以及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远程网络远程教学和会诊定点医院、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优抚分中心、国家标准化心脏康复中心、国家消化道早癌防治联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外骨骼机器人示范应用基地、成都120急救网络医院。现拥有GE64排128层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西门子1.5T核共振成像系统(MRI),GE IGS 530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奥林巴斯290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奥林巴斯290电子结肠内窥镜、奥林巴斯290电子支气管镜、德国耶格肺功能测试系统等设备。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身体健康;

3、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力与沟通能力;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护理岗位年龄均在28周岁以下 。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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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官网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微信公众和四川卫生人才网同时发布招聘信息。以上招聘全年有效,招满为止。

(二)报名

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报名直至各岗位招满。

(三)资格审核及初筛

医院按照招聘要求进行资格审核,择优初筛进入面试。

(四)考核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个人,护士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两种考核方式。

(五)体检

经录用人员,按医院要求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岗位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补录。

(六)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以采取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均可。

1、现场报名: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人事科

(二)报名所需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岗位需求的有关材料,如规培结业证、进修结业证、专科护士证、相应资格考核合格成绩等。

五、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紧缺及急需岗位按照院方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给予住房补贴6-30万不等。

(二)相关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等可按照四川省有关政策要求考核招聘入编(如麻醉、医学影像等,具体要求按2023年最新政策执行)

(三)具有规培合格证书的本科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定级

(四)参照院内在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

(五)享受购买六险一金待遇

(六)享受同等条件竞聘职称职务待遇

(七)享受同等条件评先选优待遇

(八)享受节假日、生日慰问

(九)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十)享受在职学历教育提升奖励

六、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荣军路86号

详情可在该网站查询:

德阳罗江区

为改善我区教师结构,提升教师队伍质量,经研究,面向研究生和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优秀本科毕业生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内教师19名(中学12名、小学7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招聘的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具体以岗位表(附件1)为准。本次公招总体面向以下对象。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对象范围

1.国内各院校2023届毕业及已毕业研究生,年龄在18-30周岁(1992年2月10日至2005年2月11日期间出生)。

2.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年龄18-25周岁(1997年2月10日至2005年2月11日期间出生)。

(二)公开考试招聘的对象范围

国内各院校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年龄18-25周岁(1997年2月10日至2005年2月11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

应聘者均应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每项条件,事实情况、证件材料、电子信息均为真实有效、准确一致、国家认可。等级条件考生为同类该等级或以上均合格。

(一)共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身体健康,符合相关规定。5.应聘者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6.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应在同一学习时段取得。7.2023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等级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优秀本科毕业生

优秀本科毕业生除具备(一)共同条件外,还应具备:

1.报考人员应当是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本科毕业生。

2.委培或定向毕业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审查提交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以同一本科学习经历符合下列要求:

(1)学历课程、实习、论文、设计等全部项目合格。

(2)该学习经历课程成绩表全部分数平均值达到70分。

4.普通话等级要求:

(1)学历为汉语系列专业的,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学历为其他专业的,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英语等级要求:学历为英语系列专业的,具备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6.计算机等级要求:学历非计算机系列专业的,具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或者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考试一级合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符条件: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5.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10.应当回避的实行回避。(见本文第五部分有关要求)

(四)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

#中填写相关信息。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街道。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任何人员参加公开招聘均按下列程序进行,所有程序过时不候;相应程序未通过则不得进入后续程序,已聘用的解除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乐山师范学院、绵阳师范学院和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官网()转载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筛查

1.报名

(1)网络报名:按要求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各招聘单位QQ邮箱(详见本文第六部分),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要求:报名时均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相关材料(见下第3点)按顺序扫描后打包(文件夹命名: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姓名+电话号码)发送至QQ邮箱。

(2)现场报名(详见本文第六部分:日程安排)

注:其他院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西南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乐山师范学院四个报名点就近报名或网络报名。

(3)报名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①《德阳市罗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复印件;④2023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⑤2023届考生提供考试成绩证明(现有成绩);⑥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各类各级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最迟2023年7月31日补交)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2.资格审查、初筛及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开考比例不低于3:1,若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的,依据招聘单位(学校)的自身需求进行面谈或视频面谈以及考生基本情况综合评估进行初筛,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开考或调减名额。资格初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信息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备案。各招聘单位在考试前以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视为初筛不通过,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注:非岗位表所列专业是否符合相关专业条件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和区纪委共同商定。

资格审查分初审、复审、终审,每次审查必须全部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三)综合面试

面试采取无学生上课的方式进行讲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修养等情况,并进行能力测试[体育考生进行现场技能测试(体育特长)]。面试总分100分,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2023年3月5日8:00

面试地点:德阳市罗江区深雪堂小学校(德阳市罗江区翰林东路6号)。

(四)招聘组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应聘者品德表现及其他情况。

(五)招聘学校根据自身需求、应聘者意愿和面试成绩高低等情况,从高到低确定预招聘名单。面试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招聘。预招聘人员与预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违约,将按约定交纳相应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1.若本次招聘部分学校实际招聘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其他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后,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跨学校或跨学段统筹调剂。2.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各用人单位报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研究确定。

(七)凡签订了协议的2023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面试后需参加德阳市2023年举行的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笔试,笔试事宜由拟聘学校通知(研究生、部属公费师范生考生不参加笔试)。各拟聘者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当次我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当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每科笔试成绩均大于0考生的平均笔试总成绩的70%),以当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公告为准。

(八)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体检后,区人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聘前公示,聘前公示在罗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公费师范生工作年限按照国家相关服务期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此次公招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工作人员也须回避。

(二)正风肃纪。对考生与工作人员,推行诚信报考,严肃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查处违规舞弊。公招接受纪律监督、各界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日程安排

(一)西南大学

宣讲会时间:2023年2月22日上午8:30-11:30

宣讲会地点:招聘大厅报告厅2

(二)西华师范大学

宣讲会时间:2023年2月23日上午8:30-11:30

宣讲会地点:宣讲室2

(三)四川师范大学

宣讲会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8:30-11:30

宣讲会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宣讲厅2)

(四)乐山师范学院

宣讲会时间:2023年2月25日上午8:30-11:30

宣讲会地点:自强楼五楼招聘室

七、网络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四川省罗江中学校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万安南路126号

(二)德阳市罗江区七一潺亭中学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双江路107号

(三)德阳市罗江区实验小学校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纹江西路2号

(四)德阳市罗江区深雪堂小学校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翰林东路6号

(五)人社局、教育局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新政务中心7楼(罗江区环城路东段168号)

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罗江区教育局

八、相关说明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罗江区教育局。 

详情可在该网站查询:

绵阳北川县财政局

因工作需要,县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造价工作人员3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身体健康,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及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5.具有二级造价师(造价员)及以上资格证书(土建专业),有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或同时有安装、公路资质优先。

6.热爱造价评审工作,5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能熟练应用广联达、宏业等工程造价软件,能独立完成本专业的评审工作;

7.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一级造价师可放宽到45岁以下。

8.年龄计算、工作经历年限和任职经历年限等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实行网络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下午18:00截止。

4.报名所需材料:上传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常住人口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单位出具证明)、其他资料扫描件,按顺序压缩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名称及压缩文档名称统一为“2023财评招聘+姓名”)

注意:以上资料统一要求为PDF格式,内容不清晰,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通过审核。

(二)资格复审

1.方式:现场复审。

2.时间:2023年3月2日(星期四)。

3.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

4.要求:报考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等原件,以及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2张、报名表1份。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笔试和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应聘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时间:待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待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3)报名者应持有效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4)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1)时间:待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待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3)要求: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4)参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体检

1.根据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1.由县财政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2.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期间延误的公示及政审时间可酌情顺延),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六)公示

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政审、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财政局与之签订《专业技术人员用工合同》,实行“一年一聘”。一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一)按劳动法及有关规定享有公休待遇。

(二)根据聘用人员的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及工作能力定岗定薪,施行“底薪+工作量计酬”模式,具体薪酬面议。

(三)合同期内五险一金按国家政策缴纳。

(四)聘用人员实行新进员工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单独发放。

五、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身份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详情可在该网站查询: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因发展需要,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拟通过公开考核方式占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名;

泸州市第二中学校(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3名;

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名;

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相应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按该生学校官方发布领取毕业证等证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23年2月23日(含),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尚处于服务期内的公费师范生。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3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按照泸州人事考试网(相应岗位所明确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编码)。

3.报名所需材料要求

详见《公告》明确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对照招聘基本报名条件、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2月23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携带下述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温馨提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者就业推荐表等;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模板参看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1寸免冠证件照2张。

(5)岗位需求表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联系人及电话:详见《公告》中附件岗位表中各招聘单位联系人信息。

4.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资格确认,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6.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三)组织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

2.考核方式: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

开考比例为3:1,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现场公布,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若因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后续体检、政审考察环节)。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总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由招聘学校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后,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七)公示和聘用

面试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州教育体育网和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前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宜

(一)涉及招聘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者在《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哄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详情可在该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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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人事网

编辑:平辛洁

责编:李建根

审核:饶洁

制作机构 | 四川省总工会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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