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布涉嫌篡改“一马公司”报告案被判无罪_马公_指控_吉隆坡

中新社吉隆坡3月3日电 (陈悦 魏源)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院3日宣判,没有有力证据证明前总理纳吉布涉嫌指使篡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一马公司”)审计报告,检方对其指控不成立。这是纳吉布自2018年大选失利卸任后,首度在法庭交锋中获胜。

检方指控,纳吉布在2016年利用总理职权,指使审计部门对相关审计报告在提交国会前进行修改,以避免自己因“一马公司”事件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吉隆坡高等法院3日认为检方为指控提供了充足证据,纳吉布则需要进行自辩;如果最终法院判定纳吉布有罪,则其可能面临最高20年的有期徒刑和罚款。

承审法官认为,检方无法提出充足证据,证明该报告的修改可导致纳吉布逃避法律责任。和纳吉布同案被指控的前“一马公司”首席执行官同样被宣判无罪。纳吉布的律师代表正在服刑的纳吉布发言时,呼吁检方不要就3日的判决上诉。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是纳吉布任总理期间设立的国家投资基金。纳吉布卸任后,面临检方多项指控,这些指控多与“一马公司”有关。去年8月,纳吉布因涉嫌挪用“一马公司”子公司SRC国际的资金被终审判处12年有期徒刑和2.1亿林吉特(约合4620万美元)罚款。这位正在服刑的前总理在未来还将多次出现在法庭面对其余指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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