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女子时,女子将男子踹到粪坑里淹死,法律怎么判_王某_李某_粪坑

当一个女性遭遇到强奸时,他的处理方式格外重要。

一男子在强奸女子时,女子嫌弃地方太吵不爽,要求换个地方,结局却让人意想不到……

一.案例回顾

25岁的女子王某是一名主播,经常直播到半夜十一二点才结束,从公司到家里面还有十几分钟的路程要走。

某日晚上,女子王某直播完之后,便开始匆匆忙忙往家赶,由于实在是太累了,就想早一点休息。

结果在路上遇到了一个游荡的男子李某,李某见王某姿色不错,而且年龄也不大,还是一个人独自行走,一时间,竟然对王某产生了色意。

于是李某一直偷偷的尾随在王某的后面,到了一个公园处,李某见四周无人, 便开始一把冲过去,将王某扑倒,试图同王某发生性关系。

没想到王某并没有反抗太多,而是表示,公园这个地方看似没人,说不定待会儿就人来人往的走过,太吵了。

听到王某这样说,李某反倒非常开心,因为王某并没有过多的反抗,而且还自己提出要换地方,李某以为好事将近。

没想到王某直接将李某带到了一片菜园里,表示这个地方晚上都不会有人过来,这样就没有人打扰自己和李某了。

李某也并没有想太多,而是火急火燎的想要与王某发生关系。正当李某开始脱下外面的外套时,这时候,王某突然间来了一脚,将李某一脚踹到了粪坑里。

原来,王某之所以将带王某来这个地方,因为菜园里面有一个粪坑,外面用东西盖着,如果稍稍不注意,还真的不会发现。

但李某对于这里并不熟悉,结果在被王某踹之后便掉了进去,李某试图爬起来,结果又被王某踹了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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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李某淹死在此。

后来,李某的家属将李某告上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要求法院严惩不贷。

二..那么,在这起案件当中,李某和王某的行为到底构成何罪呢?

李某因为见色起意,对王某产生了非分之想,所以才逼迫王某发生性关系。

虽然说后来李某被王某引到了别的地方,掉入粪坑当中被淹死,最终强奸的计划没有得逞。

但这并不代表着李某的行为是合法的,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强奸未遂。

根据强奸罪的定义,强奸是在违背女性意愿的情况下,通过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迫女子发生性关系。

犯有强奸罪者一般判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李某因为死亡了,所以不予追究。

三.在这起案件当中,王某将李某引到一个固定的地方,后将推到粪坑中淹死,法律又该如何来判呢?

对于王某的行为。很多人众说纷纭。

有人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毕竟是王某将李某引到固定地方,然后用脚将其踹进粪坑中,所以王某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应该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

但是也有不少人表示,王某之所以这样做,其实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不得已而为之。

所以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被判刑。

最终,法院认为,王某行为无罪,是因为李某对王某造成威胁在先,王某无奈之下才这样做的。

四.写在最后

李某因为一时的贪欲,试图强奸她人,结果被淹死,实在是罪有应得。

王某也是非常智慧,才想出了这样的方法,保护了自己。

对于这起案例,你觉得法律判的公平吗?都来说一说。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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