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女院长落马!涉多年前“两高中生奸杀教师案”_湖南省_娄底市_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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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突然。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消息称,依法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筱玲立案侦查。

4月30日,娄底市中院还发布了罗筱玲的公开活动。报道说,4月28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庆祝建团100周年暨“五四”青年节座谈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筱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通报说,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消息一出,外界感到很惊讶。

截至发稿时,在娄底中院官网领导班子介绍中,罗筱玲个人信息还未撤换。

值得注意的是,官宣罗筱玲被查的并不是纪委而是湖南省检察院。这与以往被查的落马官员有所不同。

一位湖南省政法系统人士称,徇私枉法罪是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不是纪委管辖的,可以检察院直接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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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人士分析,应该是有案件牵涉了徇私枉法,或者是联合办案,纪委要查的事项还没锁定,但徇私枉法案件已经锁定证据,先由检察院立案,后期纪委介入,一般应该是这样的。

上述人士还表示,除了罗筱玲近期包括湖南另一地级市中院副院长在内也被查出了问题。

上述人士的说法在另一位娄底市当地官员处得到印证。据其透露,罗筱玲13号在长沙被抓。“还是纪委办案,可能是证据确凿,检察院提前介入联合办案了。”

该人士还透露说,罗筱玲被查后,曾提拔她的一位政法系统领导也被有关部门谈话了,另据其了解,罗筱玲应该是牵扯到某个案子,而该案子可能是省检察院在查办,在查办的过程中发现了线索,然后直接把罗筱玲给查了。

至于罗筱玲卷入何案,上述人士未予以透露。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说法未经官方证实。

另据多位湖南籍媒体人透露,罗筱玲的落马或与2009年发生的一起奸杀案有关。

该案亦被称“两高中生奸杀教师”案。

2009年,湖南省冷水江市发生一起奸杀案,死者是制碱厂子弟学校英语老师刘某,殁年41岁。

不到一周即2009年8月30日,不满17岁的高中生刘浒和谢伟双双被刑拘。

法院最终以强奸罪判处两人无期徒刑。

一直到11年后的2020年初,红星新闻刊登的报道显示,在关押十年多后,该案“另一男子”落网了,落网的这名男子张某,生于1990年8月,案发时他19岁。

当时,冷水江市公安局向相关负责人两度用肯定的语句向“红星新闻”表示,这位犯罪嫌疑人与11年前发生的那起“两高中生奸杀教师”案有关系。

实际上10年来,除因犯“包庇罪”被关押的那段时间外,谢伟和刘浒的父母一直为孩子的遭遇喊屈叫冤,多方奔走。

谢伟和刘浒也通过他们的父母传话:“要么清清白白走出监狱,要么就把牢底坐穿。”

关于此案,据《南方周末》报道,案卷材料显示,法院定罪的主要依据是两人口供,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强奸行为发生过。

书面证据意味着不能排除第三人作案的可能,但它们都没有出现在证据清单中。

报道细节还显示,经过两天三夜突审,刘浒、谢伟在2009年8月30日凌晨4点多作出了有罪供述,随后娄底市检察院不仅指控两人犯有强奸罪,还指控他们犯故意杀人罪。

2010年8月19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谢伟、刘浒无期徒刑。两人不服,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诉。2010年12月8日,湖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二审开庭时,谢伟、刘浒曾当庭翻供,称遭受刑讯逼供后作出有罪供述,法庭未采纳。此外,两人始终否认法院认定的事实,入狱后也拒绝写悔过书。

值得注意的是,多家媒体公开报道显示,不少非常有利于谢伟、刘浒的证据、证言要么未出现在证据清单中,要么未被法院采纳。

因为此案,谢伟、刘浒父母中有两人被判刑,一人被列为网上逃犯。

然而《南方周末》的报道显示,被带走的上述三人均称承认包庇是遭到刑讯逼供,但都没被法院采纳。

刘浒母亲徐晓红入狱后不肯写悔过书,一天没减刑,坐了4年牢;谢伟父亲谢国东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决生效后在看守所待了9个月。

谢伟母亲余利云2010年去冷水江检察院喊冤时得知自己将以包庇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起诉。她给丈夫谢国东留下一张字条后便离家出走,后被冷水江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一直到2017年,谢国东偶然在一个路口看到已回到冷水江的余利云正在吃垃圾。当地警方随后控制了余利云,并再次给她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介入这起“强奸案”的律师越来越多,有苏丽云、邓定远、周雷、徐华洁、李修蛟、刘志民等,后来,曾代理过“张志超案”申诉的律师王殿学和李逊也参与进来。

罗筱玲是否与此案有关呢?据澎湃新闻报道显示,罗筱玲,女,1965年12月生,湖南浏阳人,三级高级法官,此前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百度百科显示,在2016年前,罗筱玲曾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省高院法官谭青峰,是“两高中生奸杀教师”案二审主审人。

2008年1月,谭青峰被选调到湖南高院,担任刑三庭业务指导组组长。而相关材料还显示,罗筱玲在湖南省高院期间,是谭青峰的直接领导。

在《人民法院报》刊发的《众人眼里的谭青峰》一文中,时任湖南高院刑三庭庭长的罗筱玲,作为领导发表了自己对谭青峰的看法。

在最高法刊发的《湖南高院刑三庭法官谭青峰:青山不动云去来》中,作为领导兼同事的庭长罗筱玲这样评价道:“他太爱憎分明了,有时他会金刚怒目,有时却菩萨低眉,分明就是审判台上的‘活菩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根据《南方周末》此前的报道,“两高中生奸杀教师”二审判决前,案件本来有重审的可能。

报道载明:2010年12月3日,湖南省高院法官谭青峰作出了二审审理报告。为避免出现冤假错案,主审人(谭青峰)倾向于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然而遗憾的是,二审阶段合议庭有两种意见:主审人认为客观证据和鉴定结论不能证明谢伟、刘浒作案;合议庭另两名成员则认为能够证明系谢伟、刘浒作案。合议庭形成意见后,庭长建议发回重审,但分管副庭长认为案件情节恶劣、民愤极大,拟同意维持原判。5天后,湖南省高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决。

包括二审审理报告在内,从2010年12月至2017年3月,湖南省高院就本案是否应该重审、再审,先后形成了4份内部意见。

最终,二审维持了一审认定谢伟和刘浒有罪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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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大国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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