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捐”被起诉成老赖?当事人曝光捐款细节,到底谁对谁错?_学校_这件事_捐款

捐款是好事,很多人在有钱了以后,都会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回馈社会,用自己的行动去帮助更多的人。

没想到最近一件因为给母校捐款的事,却引起了很大的关注,中国矿业大学的校友吴幽,就因为答应了向母校捐赠善款1100万,但是却一直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结果被人指责是“诈捐”。

而学校最后还将他告到了法院,要求支付这笔捐赠款,吴幽也因为这场官司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

真是够令人费解的,有听说过借钱不还的,因为没有捐款成为被告的,这应该还是我第一次听说。

就在事件不断发酵的时候,吴幽本人站出来回应了“诈捐”这件事,他讲述了更多有关于捐款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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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学校的基金会通过其他人联系到了自己,表示希望他能捐5000万,但是他觉得金额太大了,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于是就提出了捐1100万的想法,得到了学校认可。

之后他和学校商量,这1100万,能不能用等价的比特币来支付,但是学校没有同意,学校认为比特币不是流通货币,不好衡量捐赠的具体数值,还是坚持要现金。

后来吴幽手里所持的比特币爆仓了,说直白点就是赔完了,没钱了。

与此同时,他的公司和基金,也因为种种原因出现了困难,只能勉强维持运作,这1100万就更加拿不出来了。

在这期间,他一直和学校保持着沟通和协商,他还提出过想用自己基金的收益权来代替这1100万现金,不过学校还是要求支付现金,拒绝了他的想法。

最后,双方就无法再继续沟通下去,所以才有了对簿公堂的一幕。

以上就是“诈捐门”的来龙去脉。

作为学校来说,学生有了困难,拿不出钱来,应该起诉么?

这件事之所以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议,就是因为有很多人认为,吴幽没有履行捐款的承诺,实在是事出有因,他确实遇到了困难,情三年,生意都不好做,拿不出钱来不是他故意不给 ,而是真的没有。

而且作为捐款来说,本来就应该是量力而行,应该出于自愿,而不是像这样追着要,就失去了捐款本身的意义,如果都像这样,以后谁还敢去捐钱?说不定好事做不成,还给自己惹一身的麻烦。

而且作为母校来说,在自己曾经的学生遇到难处时,不拉一把就算了,反而还把对方告到法院,成了老赖,这种做法未免有点太不近人情了,有那么点落井下石的意思。

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商量一下,重新协商一个对方能付得起的数字,而不是揪着这1100万不放。

所以在很多人看来,学校的做法合法,但是却不合情理。

不过也有人支持学校,对于“诈捐”不能姑息

有人认为,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承诺的事情没有做到是事实,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不然大家都胡乱答应,还有什么契约精神可言,还签合同干什么?

而且这件事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关键点,那就是吴幽在承诺捐钱之后,学校的荣誉他领了,学校也对这件事情有过宣传,吴幽有没有通过这样的善举,而取得一些相关的利益,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如果真的有这种情况存在,还能说他被告是冤枉的么?这是不是也算不当得利呢?

通过吴幽这件事,对其他人也是一个警示,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有钱就捐,没钱就别捐,相信通过这件事以后,再也没人敢诈捐了。

写在最后

虽然被曾经的母校起诉了,但是吴幽态度还是很好的,表示对不起公众的学校,会尽量将这笔钱还上,而学校也表态希望能够协商一致,处理好这件事。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学校应该这么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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