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群众权益 法院执行解纷_桦甸市_村民_公众

XIUMI

LOGO

2023.1.12

投稿信箱 jlzf2005@sina.com

“今天你要是不还钱,我们就不走了。”桦甸市某粮食收购站大门前,村民试图阻止驶离粮食收购站的运粮车。

2017年初,粮食收购者魏某和秦某,在某村村民处赊购玉米,却一直未支付玉米款,经多次索要无果后,村民将魏某和秦某起诉至桦甸市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二人与村民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在约定日期内一次性给付欠款。

到了约定日期,村民并没收到玉米欠款,也联系不到二人。后来发现魏某和秦某驾驶运粮车出现在某粮食收购站里卖粮,村民怕二人走掉,这才出现了上文中的一幕。

接到消息后,桦甸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立即行动,执行法官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执行工作,先安抚好村民情绪,然后找到魏某和秦某送文书,讲道理,释法律,并细致了解当事人处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经过一上午调解,二人从抗拒抵触到主动配合,最终与村民达成和解协议,将玉米欠款分批次还给村民,这起历时多年的经济纠纷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END】

文字 | 桦甸法院

编辑 | 马金鑫

审核 | 郎 玲 于利涛

复核 | 孙丽萍

声明:本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凡本公众号注明“来源:XXX或转自:XXX(非本公众号)”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公众号转载的文章,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注明,若因故疏忽,造成漏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公众号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如需转载本公众号原创信息,请复制以下信息在转载信息明显位置注明。信息来源: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jlszjrmfy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