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任小杰 通讯员 薛艺 曾凡雷
12月21日下午,垦利区法院召开家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院长杜海军向新闻媒体通报了近三年来垦利区法院家事案件审理情况、典型案例及家事审判亮点工作等。
近三年来,垦利区法院累计办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各类家事案件共计868 件,其中离婚案件753件,占比86.75%;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52件,占比5.99%;法定继承纠纷案件36件,占比4.15%;其他类型案件涉及婚约财产纠纷、遗嘱继承纠纷、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等。家事案件呈现案件数量整体平稳、案件调撤率高、诉讼事由较为集中和女性起诉比例高等特点。
面对家事审判的新形势,区法院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打造特色家事审判模式。把弥合感情、化解纠纷作为案件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扶弱势”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妥善化解家事纷争;编辑“家事法官寄语”等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法院、公安、妇联、司法、民政、社区、当事人所在单位等机构力量,共建婚姻家庭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共同推进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和前端化解;将同一未成年人抚养关系与抚养费并案处理,减少当事人诉累;深入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努力在家事案件中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对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随案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醒家长注意子女的成长需求,向案件背后的未成年人传递法律温情,守护孩子的成长空间。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家庭的稳定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下一步,垦利区法院将在完善和优化家事案件审理程序的同时,深入社区乡村,大力宣传和弘扬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和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观念,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力量。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