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下令:让尼姑与和尚结婚_郑板桥_判词_被人

清乾隆十年,时年五十一岁的郑板桥初入仕途,被派到山东潍县(现山东省潍坊市)担任县令。

郑板桥为官清正颇有政绩,但不摆官架子比较亲民,对待办案更是一丝不苟。办过很多奇葩怪案,下面给大家讲述一个风流案:潍县城外石佛寺的一个和尚与天月庵的一个尼姑私通,被人举报并将他们双双捆至公堂,因有伤风化要求严办。一时全县哗然!都想看一看他们的郑知县是如何审结此案的。原来此二人从小青梅竹马长大后已私定终身。但女方家嫌贫爱富,坚决拆散了他们。两人无奈只能出家分别做了和尚尼姑。但他们旧情难舍相约夜里幽会,没料到被人当场抓住。

得知事情的原委后,郑板桥遂动了恻隐之心,可怜这两人年貌相当,正是天生一对,就责令他们马上还俗,并立即结为夫妻。郑板桥还为此案写了一首诗作为判词:

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

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

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

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

判词写得既幽默又风趣,却也体现出了郑板桥爱民如子的高尚情怀。同时郑板桥也成为了这一奇葩婚礼的证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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